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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给儿童打过期疫苗 副院长被免职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互联网 2010-4-15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3月25日,邳州三名家长带着1岁多的孩子到邳州第三人民医院防保站打麻腮风疫苗时,无意中竟发现疫苗已经过期4个多月,三名儿童打了过期疫苗后都产生了不良反应,其中一名出现血象高、心影增大、肺炎等病状,至今仍在徐州市儿童医院救治。

13日上午,记者找到了其中一名受害儿童王梓的家。此时,王梓的妈妈刚刚带着1岁多的孩子从医院挂水回来,她告诉记者,孩子的身体出现大面积红疹,头发也脱落了许多。

14日,邳州卫生局胡副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去年共有10支疫苗由于未使用完,当时便封存在该院防保站的一个医用冰箱内,而那个冰箱平时很少使用,3月25日前,因为其他的分院要使用该冰箱,院方工作人员便把疫苗拾掇出来,由于同是一家疫苗厂家生产的,当时也没注意拾掇出来的疫苗是否过期,就顺手放进今年的新疫苗当中。25日当天,有部分儿童前来接种,接种的医护人员也未发现,最后被家长发现时,已经使用了3支过期的疫苗。3月29日,受害儿童家长举报到邳州卫生局时,邳州卫生局当即就成立了调查组和专家组。

调查发现,家长反映情况属实,认定该事故为院方工作人员一时粗心大意以及医护人员的疏忽而造成的责任事故,经该局研究决定:给予邳州三院院长行政警告处分;分管副院长、该院防保站站长予以免职;三名因疏忽大意的工作人员、医护人员予以暂时停职的处理。

胡副局长补充说,三名使用过期疫苗而引发不良反应的儿童,目前已有两名经过治疗后病愈,另一名仍在住院的儿童,卫生局及三院仍在积极地为其提供进一步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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