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鹏俊被捕前系蒲县煤炭局书记,历任蒲县地矿局长、煤炭局长。2000年郝鹏俊出资成立蒲县成南岭煤业有限公司,是煤矿实际控制人;其妻负责原煤销售和财务;法定代表人注册为于香婷弟弟于小红。该公司逃税1871余万元,逃税额最高占到应纳税额的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