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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拒不兑现“返还五倍差价”承诺遭投诉

中国法律网 来源:荆楚网 2010-6-3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拿着发票的顾客感受到了索赔之难

     昨日,汉口市民阮先生向本报投诉称,汉口建设大道家乐福超市“返还五倍差价”活动为“虚假宣传”,按照该店活动相关规定,他所购买的牙膏符合返还五倍差价的要求,但工作人员却拒不兑现承诺。
  昨日中午12时30分,记者接到市民阮先生投诉后,赶到该超市。阮先生介绍称,前日晚,他在家乐福超市花5.8元购买了一只纳爱斯维C牙膏。昨日逛超市时突然发现,附近一家大型超市内的同款牙膏售价仅为4.9元,比家乐福便宜0.9元,按照家乐福店中“返还五倍差价”的宣传内容,他完全可以获得4.5元的返还差价。
  让阮先生意外的是,当他拿着发票前往服务台时,工作人员以“不是当天消费”为借口,拒绝返还五倍差价。较真的阮先生随即又走进超市,再次用5.8元购买了同款牙膏,并拿出两家超市同一天内出具的发票,要求得到4.5元差价补偿。工作人员再次予以拒绝,称他必须拿出其他超市“低价商品价格标签”,才能得到补偿。“其他超市的价格标签我怎么可能拿得出来?这分明就是刁难和欺骗消费者!”阮先生愤怒地说。
  昨日下午1时许,记者在该超市看到了这一活动海报,内容为“如果您在本超市购买商品价格高于本市距本超市3公里内其他同类超市同一商品(促销商品除外)价格,我们将给予商品差价5倍的补偿”。
  随后,阮先生在记者的陪同下,向超市二楼服务台出示两家超市商品及购物发票,工作人员仍拒绝支付5倍差价补偿,称消费者所购商品必须同时满足“距离3公里内”、“同一天价格”、“不是促销商品”三项证明,同时“拿到对方超市价格标签”,才能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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