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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管人员强行将发传单者送进救助站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京华时报(北京) 2010-8-7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5日下午4时许,闫磊正在深圳市福田区中航路一处天桥上派发宣传单时,突然走来几名戴着“综合执法”袖标的制服人员,不由分说地将他拉上车,送到深圳市救助管理站。这是他4天里第二次被送进救助站,闫磊在填登记表、按手印录指纹后离开救助站,整个过程不到5分钟。

>>“被救助”者

发宣传单遭遇综合执法

22岁的闫磊来自安徽亳州,由于曾辍学一段时间,今年才高中毕业。一个月前,他来到深圳投奔务工的父母,并决定趁着暑假打一份工。

8月1日,闫磊找到一份工作——为一家网络科技公司派发宣传单。他说,宣传单主要是推介公司的网站建设技术。闫磊自认为干着正当的工作,然而5日下午4时许,他在天桥上派发宣传单时第二次“被抓进了救助站”。

闫磊说,当时来了五六个穿制服的人,其中一名是女性,他们戴的袖标上写有“综合执法”字样,“他们说我派发宣传单的行为违反了城市管理规定,于是要把我送进救助站”。

“当时有两个派发宣传单的人跑掉了,我和另外一个人被抓。”闫磊说,他们被制服人员带上附近一辆漆有“流动救助”字样的面包车,车上还有五六个人。随后,他们被送到深圳市救助管理站。救助站的工作人员让“被抓者”在登记表上填写姓名、年龄、性别、籍贯等基本个人信息,并让他们按手印。

整个过程不到5分钟,然后就可以离开救助站了。闫磊很熟悉这个“流程”,因为8月2日,即他找到暑期工的第二天,他在相同地点遭遇了同样的经历。他说,4日有一名女孩填表时不住地问救助站工作人员“为什么”,对方态度很恶劣,大家于是不敢多问,“乖乖地走过场”。

闫磊说,截至他们离开救助站,那辆“流动救助”面包车仍停在救助站门口。

不明白为何被送救助站

据闫磊介绍,他的宣传单已被没收,救助站没给他开具任何单据。他还记得,当时登记表上有一栏写着“我不愿接受救助,愿回到笋岗生活”。和父母一起住在关外的闫磊不明白表格上为什么要写“笋岗”,但他还是在那一栏“打了钩”。

“完全是走过场,不知道他们是什么目的。”闫磊说,“就算我违反城市管理规定,那也是城管来管啊,为什么要把我送进救助站?”

>>城管局

联合执法是日常工作

针对此事,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城管局”)一名负责公共关系的队长说,“与公安、民政(救助站)联合执法是我们的日常工作”,该联合执法大队主要是为了维护整个城市的市容市貌和秩序。

该队长随即表示工作繁忙,并让一名张姓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该工作人员说,暂未听说执法人员强行将派单员送进救助站,但他介绍,“公安民政联合执法大队”早在多年前就已成立(而不是救助站方面所说的两个月前成立),其主要职责是清理流浪、乞讨、在外露宿,还有在马路和人行天桥上卖东西的人。

对于派发宣传单的人是否也在管制范围、为何送进救助站等问题,张姓工作人员说,他不了解具体情况。

>>救助站

人都是城管强行抓来的

在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其办公室一名相关负责人坦言,那些人确实是被强行拉上车,送到救助站的。但这不是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干的,而是城管执法人员。

据该负责人介绍,那些戴着联合执法袖标穿制服的人都是城管执法人员,他们打着“城管、公安、救助站三个部门联合执法”的名义,但实际上救助站并没有派工作人员参与到街头抓人的行动,就连写有“流动救助”字样的公务车也不属于救助站。

“我听说是因为领导要求深圳加强城市管理,再加上2010年是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又有大运会等大动作,城管、公安和救助站三个部门就召开了一次联席会,讨论加强对街头流浪、精神病、兜售物品、卖花女以及派发宣传单等人群的管理,城管提出把这些人强行送到救助站管制、教育一段时间。”该负责人说,“但我们认为这样做违反自愿的救助管理规定。”

该负责人说,虽然救助站不认同城管的做法,但又不得不配合他们的工作。自联合执法实施两个月来,城管部门几乎每天下午都会拉一批人到救助站,救助站则依例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被救助,以自愿为原则为被救助人员办理入站手续,安排遣送回乡或解决临时伙食的问题。

“像那种发宣传单的人,谁会愿意接受救助?既然明知别人最终会离开,为什么还会不厌其烦地往救助站送呢?”面对记者的提问,该负责人说,“那你应该去问城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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