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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标签缺失 家乐福光谷店被罚款五百元

中国法律网 来源:荆楚网 2010-8-9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超市商品或包装上未胶贴价格,挪动个位置就容易造成消费者误认。家乐福光谷店由于这项价格违规,被物价部门处以500元罚款。昨日,汉口的黄先生收到洪山区物价局的《价格举报投诉回告》。
  据黄先生介绍,今年6月初,他到家乐福光谷店购物时,发现部分商品未使用打码机在商品或其包装上胶贴价格,由于商品可以随意被移动,让他觉得是雾里看花,并向洪山区物价局举报。6月11日,物价局根据黄先生的举报,对该超市相关价格行为进行了检查,发现部分商品及其包装上没有胶贴价格标签。
  物价部门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14条规定,开架柜台、自动售货机、自选市场等采取自选方式售货的,经营者应当使用打码机在商品或其包装上胶贴价格标签。7月27日,洪山区物价局对家乐福光谷店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洪价检处[2010]5号),对其价格违法行为处以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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