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广东9月29日电 男子易嘉骏因以婚恋为名诈骗一女子60万余元,而被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起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其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2万元。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指控:2008年4月,被告人易嘉骏化名“梁志伟”,通过广州市某婚姻介绍服务部认识被害人杨某,并确立恋爱关系。自2008年4月始,易嘉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梁志伟”的名义用各种虚构的理由多次向杨某骗取借款共计人民币60.5万元,后疏远杨某。杨某发现受骗并报警,2010年2月10日15时许,易嘉骏在佛山市南海区某小区被抓获归案。
47岁的被告人易嘉骏无业,无生活来源,2008年10月与一罗姓女子登记结婚,2009年7月离婚,罗姓女子称易嘉骏婚后无工作,经常赌博。38岁的被害人杨某则经商,经济较为宽裕,因为离异,其父母不停催其结婚。
易、杨两人通过婚介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后。易以各种虚构的理由多次向杨借钱。借到的钱易嘉骏均用于挥霍,案发后没退回赃款。
借到钱后,易嘉骏疏远杨某,有几个月没有联系她。2009年4月,易嘉骏又以欠债要还为由向杨某借5万元,开始起疑心的杨某问易嘉骏有什么事瞒着她,并让易到银行用他的名义开个帐户,杨某再转帐给他,因为怕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易嘉骏在快到银行门口时说了一句:“你不帮我就算了”,说完就走了。
后易嘉骏向杨某承认他的真名叫易嘉骏。2009年11月后易嘉骏长时间没和杨某联系。在易表示没钱还债之后,意识到自己被骗的杨某报警将易捉获。易嘉骏在接受警察讯问时称用假名与杨某交往及借钱的目的是想骗她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