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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报复故意将性病传给前女友

中国法律网 来源:扬子晚报 2010-9-3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本报讯90后的小女友不辞而别,为求报复,该男子经过精心策划欲将自己性病传染给这位前女友。这起特殊的报复伤人案件的男主角,被无锡崇安法院以传播性病罪处以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林小姐今年刚刚20岁,去年来无锡打工时因为没有地方住,就糊里糊涂地跟大自己20岁的刘某同居了。两个月后林小姐和男友刘某不辞而别。半年后,刘某在一家洗头房意外地遇见了林小姐这位前女友。但此时的林小姐早已另觅新欢,虽然与男友感情甜蜜,林小姐仍然趁男友外出不时到洗头房“客串”一把,赚点外快。得知这一情况后,刘某立刻甩给林小姐所在洗头房的老板娘200元要求带林小姐出去。虽然林小姐以例假来了屡次推辞,还是经不起老板娘一番苦劝同意出去。

很快二人在一家无名旅馆发生了关系,其间刘某故意将避孕套扯掉,与林小姐来了一次亲密接触。此时的刘某已患上严重性病,医生再三叮嘱他的病传染性很强,绝对不能在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与人发生关系。对此,林小姐却一无所知。

事后刘某想与林小姐再续前缘,经常纠缠女方。林小姐非但不动情,为让刘某死心,居然到公安局控告刘某强奸。在例行身体检查中,医生发现刘某患病一事,所幸林小姐并未感染。

案发后刘某坦白,林小姐当初不辞而别太无情,走时还带走了自己的金戒指,不肯还回来。再次见面也不念旧情,推推脱脱不愿与自己亲热。对这样的女友,他就要把病过给她,报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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