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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子买假结婚证与人同居获刑6个月

中国法律网 来源:重庆晚报 2010-9-6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自称未婚的“销售经理”俘获了女孩芳心,女孩提出结婚。他凭借一纸假结婚证将新欢拴住,过上“家外有家”的生活。好景不长,一次街头偶遇,让他精心设计的骗局穿帮了。

经万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程某因犯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一审被万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宣判后,程某未上诉。9月3日,该判决正式发生法律效力。

“重情”俘获芳心

2008年5月11日,万州某洗浴中心。来此消费的程某和为他服务的倩倩(化名)交谈甚欢。他告诉倩倩,自己是万州某医药公司的销售经理,还没有女朋友。

当时40岁的程某长得不赖。他还对倩倩说,可以帮她找工作。接下来,两人频频交往。

最让倩倩动心的是程某感情专一。程某曾告诉她,很多年前,他女朋友跳河自尽了,从此他再没恋爱。

不久,两人开始在倩倩的租赁房同居。

买假证忽悠新欢

程某每个周末的“探亲假”,总在倩倩的租赁房度过。次日,程某又匆匆离去。他解释,单位销售任务重,每周只有1天探亲假,其余时间都得在各个区县出差。

后来,倩倩改行做起小生意,还在2009年春节前后把程某带回巫山老家面见父母,并向程某提出结婚。

见倩倩追得紧,程某只好落实结婚事宜。他告诉倩倩,他姐姐的一个同学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只需他一个人去就可以办好。

倩倩信以为真,两人去影楼照了合影,倩倩交给程某300元钱,让他请帮忙的人吃饭。

程某径直拨通了街头办假证的电话,将照片交给对方办结婚证。只花了80元,程某便将假结婚证交给了倩倩。

“老公”骗局穿帮

倩倩对自己的婚事很满意,虽未举办婚礼,但每逢朋友聚会等,她总是向别人介绍程某是他老公。每遇这种情况,程某都不置可否。

倩倩像个幸福的小女人,让“老公”陪自己逛商场,程某不去,理由是自己不喜欢,倩倩也不生气。

“结婚”后,程某曾经到三峡中心医院去看病,他告诉倩倩自己在外地出差生病了,让倩倩向他银行卡汇钱,倩倩立即照办。事后查明,在此期间程某以各种理由,让倩倩给他汇款3800元。

倩倩经常向姊妹伙说起自己的家庭生活,朋友听后有些怀疑,尤其是程某一个人去办结婚证一事,但倩倩没放在心上。

今年1月20日中午,倩倩和朋友到万州高笋塘派出所办事,却在派出所附近发现了程某。程某也看到了倩倩,迅速躲闪。

倩倩拨通了程某的电话,程仍坚称自己在巫山出差。“那你用座机给我回个电话。”面对倩倩的要求,身在万州的程某当然不敢答应。

倩倩终于意识到自己受骗,哭着向警方报警。警方查明,倩倩持有的结婚证系假证。

获刑又被处罚金

两天后,程某被警方抓获,他的真实身份也被揭穿:程某是万州区一名下岗工人,偶尔做点水电维修工作。妻子在城区的一条小巷经营着一个简陋的小吃摊。

程某交待,他和倩倩只是“玩玩而已”,根本不可能和妻子离婚。在陪倩倩的时候,程某又是如何应付妻子的呢?

据了解,程某每次总以外出帮人搞水电维修为由,向妻子请假1天,第2天就匆匆回来。到巫山拜望倩倩父母,需要较长时间,程某就以外出打工为由向妻子请假。

程某的妻子最终原谅了丈夫,还曾作为担保人为程某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程某向倩倩赔礼道歉,并赔偿了1万元损失。倩倩也对程某表示谅解。

今年7月,万州区检察院以程某涉嫌犯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程某对这些指控没有异议。

庭审中,程某的辩护律师胡义松提出,程某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并取得受害人谅解,且系初犯,社会危害性较小,建议法院从轻处罚。万州区法院审理后采纳了该意见,一审以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他为何没被追究重婚罪

有妇之夫的程某在外与人同居,甚至还与对方“结婚”,司法机关为何没追究他重婚罪呢?

“刑法规定,构成重婚罪的一个重要客观要件,就是正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万州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本案中,尽管倩倩多次向别人介绍程某系其老公,但程某对此从未正面回应。而且据程某供述,他从未在外人面前介绍倩倩是他妻子;即便是到了倩倩的老家,他对倩倩父母的称呼也仅是“伯伯”、“伯母”。因此,尽管程某存在重婚行为,但尚不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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