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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回应“梧桐树”事件 原则上应工程让树

中国法律网 来源:现代快报  2011-3-18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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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回应“梧桐树”事件 原则上应工程让树

网友为法桐系上绿丝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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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回应“梧桐树”事件 原则上应工程让树

法桐上贴着市民的护树宣传单

规划:以保护古树名木为前提 补绿:移一补二养三

南京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古树名木及行道大树保护的意见》。该《意见》提出,城市中的古树名木、行道大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所有市政工程规划、建设都要以保护古树名木为前提,原则上工程让树,不得砍树。

原则上工程让树,不得砍树

法桐为地铁建设“让路”,这让不少市民、网友十分痛心,今后这种情况有望不再发生。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工程建设与树木保护常常成了一对不可避免的矛盾。该《意见》则为这对矛盾首次解开了疙瘩:城市中的古树名木、行道大树,不论其所有权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所有市政工程规划、建设都要以保护古树名木为前提,原则上工程让树,不得砍树。经批准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凡涉及到需移植古树名木或数量较多、规格较大的行道树的,应主动提出避让和保护方案,并与主体方案共同报批。

以保护古树名木为前提规划建设

季建业强调,今后涉及重大工程的规划、建设,要以保护古树名木、保护行道树为前提,“不得乱砍树,不得乱移树”。

具体而言,季建业表示要从源头上把关,从审批程序上控制,从工程措施上强化,从施工组织上落实。“不容许再发生因为重大工程建设随便、擅自移树的现象,这个要进一步明确。”

季建业表示要进一步加大绿化建设力度,建设好“一园、四带、五片、百个小游园”,从而打造生态宜居城市,保护南京的生态特色,做响这一生态名牌。

当城建工程的规划建设与古树名木的保护发生矛盾时,如何处理呢?季建业给出肯定的答案:“以保护古树名木为前提,要在保护古树名木的前提下,去调整优化施工方案。”

季建业强调,凡是已经审批的或今后将要审批的重大工程、开发项目,必须做绿化保护的规划。“怎么避开古树名木,怎么保护古树名木,必须提交规划方案。”

重点敏感路段移树须先公示

如果确实要移,有没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据悉,对于确需移植古树名木或行道大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古树名木及行道大树保护的意见》也制定了严格的条条杠杠,设立三道“关卡”以最大程度地保护这些绿色生命。

首先是严密的审批程序。其中,主干道的树木需要移植的,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次干道、支路、街坊路的树木需要移植的,由所在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公共绿地的树木需要移植的,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中的树木需要移植的,由所在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城市重点敏感路段移植树木或移植树木数量较大的,作出行政审批前必须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公众意见审慎作出审批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移古树名木、行道大树的审批权上升到市政府,此外还要听取百姓的意见,建立引导公众参与机制,向百姓公示。”季建业说。

“补绿”: 移一补二养三

其次是完善的技术保障。移树工程要制定完备的移植方案,由园林绿化专业单位实施,确保当年的存活。公共绿地上的树木移植原则上应就近安置在绿地、广场和公园内。养护单位应建立健全养护档案,确保成活率并加强后续养护。

“尽量移至城区里的中央公园、小游园、单位,使其生态环境适宜树的保护和成长。”季建业强调,要从保养措施上,确保树的安全。

“要实行严格的‘补绿’制度,移一补二养三。”《意见》提出,城市中的古树名木、行道大树,不论其所有权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所有市政工程规划、建设都要以保护古树名木为前提,原则上工程让树,不得砍树。经批准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凡涉及到需移植古树名木或数量较多、规格较大的行道树的,应主动提出避让和保护方案,并与主体方案共同报批。

凡在主城区开发建设项目经批准移植树木的,必须按“移一补二”的原则,在指定地块补栽绿化,确保主城区绿量。“在城区移一棵,要补两棵,保证养活三棵。”季建业提出,今后城区重要工程绿化覆盖面达不到规划要求的,必须到指定的地块补绿,所有单位建大楼都必须按照规定这样做。

此外,季建业表示要鼓励认养绿化。《意见》指出,进一步落实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建设“绿色南京”需要全民的参与,大力提倡和鼓励企业、市民认养、管护古树名木,共同维护南京山水城林融为一体的城市风貌。

“今后不容许再发生大行宫这样的事情。”季建业坦言,要通过吸取这次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规定,保护南京的生态特色,保护先人留下的古树名木,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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