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6日11时许,张某向胡某、林某等人推销产品,寒暄一阵后,双方发生争执,随后林某等人便一起对张某实施捆绑、殴打并敲诈勒索张某人民币10000元。两日后,张某到派出所报案后,办案民警立即赶往胡某的住所对林某进行抓捕,胡某不但拒不开门,还用电话给林某通风报信,并将自己手机的通讯记录删除,致使林某脱逃。
2011年3月9日,双流县检察院指控胡某犯窝藏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认为,胡某明知林某具有犯罪行为而为其通风报信,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