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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家乐福再现价签错误 标价8.5元收16.9元

中国法律网 来源:重庆晚报 2011-5-21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重庆家乐福再现价签错误 标价8.5元收16.9元

徐女士怀疑超市价格有猫腻

价格标签上明明写着8.5元,付款时要收16.9元,家住高新区的徐女士给重庆晚报打来电话投诉,称自己在袁家岗奥体家乐福店购物时,遇见价格变脸情况。她说:“我质疑商家玩价格猫腻。”

顾客

想买低价商品

付账发现“涨价”了

18日晚8点过,徐女士和丈夫在奥体中心散步后,到附近的家乐福超市购物,想到夏天家里的蚊虫不少,她准备买一盒灭蚊片。徐女士说,在一堆特价商品里,一款72片装的“枪手”灭蚊片价格明显低于其他商品,仅售8.5元,包装内还有一个电加热器。

“我当时问了售货员是不是这款只卖8块5,她回答说‘是’。”随后,徐女士又购买了12.5元的衣架和2元的圆筛,加上灭蚊片总价23元,付账时,营业员打出的收银条上却写着31.4元。徐女士发现,原本标价8.5元的灭蚊片,实收价格是16.9元,价格涨了近一倍。

徐女士担心是自己看错了价码表,便付了款。随后她将商品交给老公,拿着收银条进超市确认灭蚊片价格。她发现,超市里的“枪手”灭蚊片,仍然标价8.5元,她仔细比对,发现商品条码都是6907469012015。

徐女士表示,她一年来,在此购物已发生三次类似的情况,这次,她扯下标价签和收银条、商品一起,带到超市服务中心讨说法。她告诉重庆晚报记者,超市工作人员回答,出现意外是收银员的问题,跟商场没有关系。工作人员的回答让徐女士很不满意,她带走商品和票据,拒绝退货。

徐女士称,在这里,她还看见一名中年女子也遇到同样问题———一包标价为14元多的火腿,付款时竟然变成71元,超过几倍。“那个顾客退了钱,我看见工作人员将情况记在一个本子上,上面还写着许多字,我怀疑都是这种情况。”徐女士告诉重庆晚报记者。

商场

员工责任心不强

更改价格不及时

19日中午,重庆晚报记者前往该家乐福化妆品专柜旁的灭蚊片专区,看到商品条码为6907469012015的“枪手”灭蚊片72片装,价格已调整为16.9元。

面对重庆晚报记者,家乐福化妆品部促销品负责人黄某承认,徐女士的投诉属实,是商场的失误,并让客服部的刘经理对徐女士的情况进行登记,办理了退款手续,按照家乐福规定,标价和实收价格出现差价,将按照5倍赔偿的原则进行赔偿,徐女士得到42元的补偿。

随后,家乐福公关部经理晏朗也给重庆晚报记者打来电话,她承认价格标签出错是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没及时更改价格所致。关于有顾客买火腿,价格差出数倍的情况也在核实中。至于徐女士三次遇见类似情形的说法,晏朗称,不能确定徐所说的情况。

重庆晚报记者问起徐女士所说的那本工作记录,晏朗称,这是内部资料,不能向外出示。

律师

属误导消费者

可无条件退货索赔

虽然得到5倍差价的赔偿,但徐女士并不放心,她说,许多顾客买商品后,不会比对收银条,多收的费用就白交了。她说:“当时我退货时,工作人员并没说5倍退差价,只称可以退货,要不是找来你们(指重庆晚报记者),恐怕也就退货而已。”

对此,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沈仁刚律师认为,即便家乐福承认是工作人员失误所致,这样的行为也已经属于误导消费者,消费者可以要求无条件退货或者退钱,还可向消费者协会求助,要求商场进行赔偿。他认为,如果一家商场多次频繁出现类似的差价问题,如果排除了客观原因,可能涉嫌价格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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