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虽已过去,但左方兰的腰已落下病根,行动的时候不得不带上护具。
老太自称晨练回家乘公交车摔伤,造成腰椎爆裂性骨折。为寻找目击证人,老太丈夫大热天沿街张贴寻找目击证人的启事,并最终找到一目击证人出庭作证。但法庭上,公交公司称当时老太太并没有摔倒,这是她回家自己摔伤的。昨日,这起案件在渝中区法院开庭审理。
老太自称乘车摔伤
左方兰,57岁,家住南坪四公里国际新城。她说,去年6月26日她到南山晨练,晨练后接了点山泉水准备回家做饭。早上8时许,她提着两桶泉水准备搭乘公交车回家。
在黄桷垭金竹窝子沟附近,她拦下了一辆383路公交车。左方兰称,车刚停下,驾驶员就催促“快点快点”。她刚踏上一只脚还没站稳,车子就启动了。由于两手都提着水,她一下子失去重心,仰面摔倒在地上。售票员见状赶紧下车拉她。左说,当时她感到腰有点痛,但还是在售票员的搀扶下上了车,一位乘客还给她让了座。左方兰称,到南坪四公里下车后,仍觉得腰很痛,恰好遇到一个邻居,见状便将她送回了家。回家后,左说她已疼得直不起腰了,儿子赶紧将她送到医院,检查后发现是腰椎骨折。最后被鉴定为9级伤残。
此后,左的儿子通过车票查到了383路公交车所属的第三公交公司南山路队。致电告知公交公司后,公交公司回复称他们没有任何责任。
沿途贴广告寻目击者
左的儿子随即向黄桷垭派出所报案。左方兰的老伴夏芬全在外地工作,闻听老伴出事,赶紧放下工作赶回重庆。在和公交公司多次交涉后,公交公司均不承认对此负责,也不道歉。夏芬全决定,一定要为老伴讨回公道。
夏芬全说,老伴告诉他,当时摔倒时,路旁有人在挖路埋管道,应该会有目击者。于是在老伴住院时,他就到复印店印了一些寻目击证人的广告,广告上写着事情详细经过、寻目击证人、重金酬谢等语句。他沿着公交383路行驶路线沿线张贴,共贴了20多张寻人启事。
当时正是去年7月,天气炎热。夏芬全说,他顶着太阳挨家挨户去询问,脚都走起了水泡。
千辛万苦找到了证人
夏芬全说,一天,他在工人挖管线的地方看见了一辆红色面包车,当即激动起来。因为老伴曾说,出事现场就停着一辆红色面包车。经询问,他打听到该车就是当时路边施工的包工头的。包工头告诉他,自己的儿子确实看到了事发经过,但他们不愿出庭作证。
夏芬全此后多次找到包工头,恳求其说出当天的实情。包工头被夏芬全的执着所感动,最终同意让儿子出庭作证,说出当时所看到的情况。
对簿公堂为求公道
找到证人后,夏芬全将公交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人民币9万余元。夏芬全说,钱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公交公司的态度,他要一个公道,要公交公司道歉。
法庭上,公交公司依然坚称,当时左方兰并没有摔倒,因此其责任与公交公司无关。同时,公交公司也找来了两位自称是当天的车上乘客。两人出庭证明称,当时没看到左方兰摔倒。而夏芬全找到的证人则称,当时他正在路边施工,看到383路公交车停下,左方兰上车还没站稳车就开动,左仰面从车上摔下,接着有一男子下车扶起左方兰。
由于还需进一步质证,法庭将择日再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