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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嫌丈夫性欲强拒回家 结婚不到半年闹离婚

中国法律网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6-13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妻子嫌丈夫性欲强拒绝回家住,丈夫感觉有损尊严,要求离婚,登记结婚不到半年的一对夫妻最终为了财产闹上法庭。这是今日记者从河南执法部门获知的消息。

今年45岁的公务员靳先生,2006年年底认识了比他小18岁的女孩小王,并迅速坠入爱河。2010年7月,两人在三亚旅游的途中订婚,靳先生在当地花了3万多元为准新娘买了一枚订婚戒指和两只手镯。8月,靳先生又以小王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子和价值20万元的轿车一辆。接着,靳先生又给了小王家人见面礼2万元。随后,两人择良日登记结婚。2011年2月,新房装修完毕,妻子却不愿意搬到新家和丈夫一起生活,不履行妻子的义务。感觉颜面扫地,丈夫要求离婚。但最终因为是否归还财物一问题,两人闹上法庭。

庭审中,妻子说,丈夫精力太过旺盛,她无法忍受频繁的性要求,“提多了,我就烦,他就把我撵出了家门,我只好回娘家住着。”但离婚是丈夫提出来的,他态度坚决,自己也只好答应,因此不同意退回他曾经赠给自己的财物。

丈夫则认为,已无法与妻子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妻子应该退回赠与的财物。

法院审理后判决两人离婚,女方应退回部分赠与财物。汽车和首饰等财物无需返还,购房首付款应予以返还,男方应向女方支付婚后共同财产折价款3万元,女方须协助男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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