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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老板为寻刺激收集枪支弹药被判拘役4个月

中国法律网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6-8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中新网无锡6月7日电 :(孙权 华茜)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今日审结一起非法持有弹药案,被告人王某为寻求刺激,专门网购了气枪和子弹练习打靶,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执行。

  据了解,被告人王某是一家私营企业的老板,平日里对武器弹药特别感兴趣,但一直苦于没有渠道收集。2010年3月,王某在经常发帖的某打猎论坛里以3100元的价格买下一把气枪,随枪还获赠了500多发子弹。买到气枪后,王某自制了一个木靶用于练枪,并经常上网发帖交流心得,后王某还通过其他途径再次购得子弹。2010年9月,王某因涉嫌非法持有弹药罪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被抓时王某居然还不知自己所犯何事。

  办案法官介绍,气枪现在已被国家禁止销售和使用。根据中国刑法规定,非法持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的,两支以上才能构成犯罪,但是公民私自持有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就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

  因王某持有气枪子弹1459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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