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被告人王某是一家私营企业的老板,平日里对武器弹药特别感兴趣,但一直苦于没有渠道收集。2010年3月,王某在经常发帖的某打猎论坛里以3100元的价格买下一把气枪,随枪还获赠了500多发子弹。买到气枪后,王某自制了一个木靶用于练枪,并经常上网发帖交流心得,后王某还通过其他途径再次购得子弹。2010年9月,王某因涉嫌非法持有弹药罪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被抓时王某居然还不知自己所犯何事。
办案法官介绍,气枪现在已被国家禁止销售和使用。根据中国刑法规定,非法持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的,两支以上才能构成犯罪,但是公民私自持有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就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
因王某持有气枪子弹1459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