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著名足球运动员郑智及妻子邵娜,状告媒体名誉侵权案曾引发诸多关注。昨天,静安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对郑智、邵娜诉讼请求均不予支持。此前,郑智夫妇以名誉被侵犯起诉南京一家晚报及其所属报业集团,要求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各5万元、公证费各1500元和律师费各6.5万元。
2010年7月19日,南京一家晚报刊发了一篇 《郑智老婆比郑智有钱》的报道。其中写道:“反赌扫黑风暴中,被暗指明点的球员不少,但只有郑智敏感地跳出来驳斥,记者了解到,这也和他在国外踢球时的一些赌球传闻有关”、“郑智平时的爱好不多,赌球就是其中之一。这个爱好一直跟着他,还有一种猜测,郑智在国外后来经常坐板凳,也是俱乐部对其赌球行为的怀疑”。此外,该文还对其妻子邵娜进行了一番描述:“沈阳传说的‘一姐’,很有来头,前后拥有不下8辆宝马……”
此文一经发表就招致网络各家知名媒体大肆转载,郑智及妻子表示,报社所刊发的不实报道导致了其社会评价降低,构成了对其名誉权的侵犯,从而索赔精神损失费、公正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共计26万元。
对于这篇涉案报道,该晚报坚持认为,该报道并不是说 “郑智赌球”,而是“郑智存在赌球传闻”;对于其妻“开宝马车、用LV包”的生活方式是中性的评价。
2010年8月31日,郑智、邵娜向法院起诉称,该报道未对所依赖的相关事实进行核实,对郑智进行无端猜测和恶意评价,已构成对郑智名誉权的严重侵犯。报道中对邵娜个人生活和财富来源进行毫无事实根据的猜测,误导公众认为邵娜积累的巨额财富系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同样导致邵娜的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对邵娜名誉权的严重侵权。
据了解,最开始被郑智夫妇告上法庭的,是南京一家报纸和其所属的集团以及上海一家网站,这家报纸于2010年7月刊发了《郑智老婆比郑智有钱》的报道,将郑智与赌球传闻联系在一起,而上海的网站则转载了此文,但郑智后来对该网站撤诉。 2010年11月23日和今年1月28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昨日上午,静安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郑智、邵娜夫妇要求被告报社及其所属报业集团赔礼道歉和赔偿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法院认为,从涉案文章的结构和内容来看,其主要目的是对此前社会舆论及爆料进行了一番汇总,对前国足队长的“耍大牌”、“涉赌”传闻进行了较为详尽的报道,并非被告主观臆造。对前国脚之妻的身份及财富描述,被告报社进行了来源自网友的明确标注,而非其凭空捏造。
昨天,双方当事人均未到场,对于判决结果,代理律师称,是否上诉要看其委托代理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