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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在微博发布虚假信息被警方罚款

中国法律网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1-7-8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昨日,湛江警方通报称,湛江市某中学高二学生小新(化名),日前因在其个人微博上发布虚假信息,先后被网民留言、评论和转发200多次,引起不少网民恐慌,对社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湛江警方据此事后已依法对其作出了相关处罚。

  7月5日上午8时,小新从家里出发去学校上课,经过位于霞山区的鑫海名城附近时发现有一辆汽车燃烧,就随手用手机拍下照片并于当日午时发布微博:“今日上午7点左右,湛江市鑫海名城附近或遭遇自杀式汽车炸弹袭击,伤亡人数尚不明朗……有图有真相。”

  微博发出后,立刻引起网民的广泛关注、留言和转发,湛江公安微博发现后立即进行澄清。

  当晚9时,小新打开微博看到众多网民评论留言及公安微博发帖澄清,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及时删除该微博,立即通过微博主动与公安微博民警联系并于前日10时主动到湛江市公安局承认错误。

  据调查核实,该汽车着火属汽车自燃事件。小新因涉嫌散布谣言,当地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考虑小新是未成年人酌情罚款处理,小新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

  湛江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网民朋友,不要随意发布和转发未经证实的消息,否则要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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