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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一号”被“1号店”侵权?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互联网 2012-2-25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4幅页面被指盗用

  “‘1号店’几乎原封不动复制了我们8幅页面图片。”电子商务企业“阳光一号”网站推广经理刘灿辉,指着“1号店”网站的相关页面说。

  刘灿辉说,他们运营的阳光一号进口食品网购商城是去年才上线的。去年一上线,就受到了广大网民的追捧。他们为了在网上销售所代理的、原产德国的“欧德堡”牌牛奶产品,专门设计制作了“欧德堡”广告宣传图片,并发布在阳光一号的网站上。阳光一号的总裁兼CEO沈开荣告诉记者,进口德国牛奶在网上销售很火爆,经常卖断货。

  不过,从去年12月开始,刘灿辉发现在“1号店”的网站上,也卖同一款“欧德堡”牛奶,并且宣传网页和阳光一号设计的几乎一模一样。

  “1号店”现在是国内知名的购物网站,如今通过收购部分股权的方式,沃尔玛已经参股,所以,1号店又被称为“网上超市”、“网上沃尔玛”。

  记者在“1号店”的首页上搜索“进口牛奶”,共有两页、几十个搜索结果,“欧德堡”牛奶的链接就列在搜索结果的最前面。打开这些链接网页,与阳光一号的比较,内容非常相近。“网页的格式一模一样,就连文字、图片也都一样。”刘灿辉肯定“1号店”盗用了他们的设计。

  据刘灿辉介绍,“阳光一号”网站共有4幅精心制作的产品介绍页面,被“1号店”复制到8个页面中。

  事件进展

  “1号店”刻意回避

  阳光一号:将维权进行到底

  2012年1月11日,阳光一号委托福建德和联盟律师事务所向“1号店”的运营商上海益实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

  《律师函》称,为了销售所代理的“欧德堡”牌牛奶产品,特委托专门设计制作了该系列产品的广告宣传图片并发布在“阳光一号进口食品网购商城”上,但发现“1号店”未征得同意,就在网站中使用这些广告宣传图片。

  为此,“阳光一号”要求对方,在接到《律师函》后立即停用所有侵犯著作权的图片,于3日内正式书面回复,并积极协商赔偿问题。

  “否则,我们将被迫采取包括向法院起诉贵司,以维护自身权益。”《律师函》和“阳光一号”商城CEO沈开荣都明确了上述态度。

  近日,记者从阳光一号公关部负责人刘灿辉先生处了解到,阳光一号发出律师函后,1号店采取故意躲避,不予理睬的态度,一直未给予任何回应。

  据悉,阳光一号网购商城是一个主营100%原装进口厨房食品、进口鲜奶、奶粉、进口零食、进口酒等的精品网上超市。商城上线后短时期内就获得了广大网民的追捧,目前已经是国内品类最为齐全、产品最为丰富的进口食品网购商城。本次被侵权的网页,是阳光一号主推商品原产德国的“欧德堡”牌牛奶的网页。对此,阳光一号向记者提供了经过公证的相关证据。而侵权方1号店至今未给予任何回应,令人费解。

  阳光一号总裁沈开荣先生称:1号店一直是行业内的楷模,是大家学习的榜样,但1号店在涉嫌侵权网页设计并在阳光一号发出律师函的情况下还未给予任何回应,表示不解。沈开荣还表示,如果果1号店继续采取此种故意躲避的态度,本着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角度,阳光一号将继续和1号店积极交涉,阳光一号也可能被迫进入诉讼程序。

  延伸阅读

  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相关网页著作权的侵权事件屡有发生。

  在网页设计上,同行间的参考、复制、抄袭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这时常会曝出设计纠纷。就在去年11月,网易就指责淘宝网抄袭网易旗下网站印象派的设计。上海坎妃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也被指责抄袭过天岸网站的设计。

  作为互联网相关企业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免受侵害?如果一旦公司的网页著作权受到侵害,企业如何进行积极交涉?对此,记者咨询了在国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知名律师,来自新华律师事务所的李宁律师。

  李律师表示,类似阳光一号网购商城的网页设计著作权被抄袭案件,目前我国对这方面的保护力度还较弱。由于网络传播速度太快,这类案件普遍存在举证难,计算赔偿依据也不易,这类案件多数在得到几千元的赔偿后了事。阳光一号网购商城在发现自己的网页被抄袭时,能及时保存网页设计的相关文稿和保存虚拟的网上截图数据,并及时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确保这些证据的法律性,这一做法是值得广大互联网企业借鉴和学习的。另外,有能力的公司,还可以对自主设计的网页到相关部门申请设计专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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