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企业改制新闻
中国法律网 > 企业改制法律 > 企业改制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郑州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企业改制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安徽省属企业进行资金集中管理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互联网 2012-3-14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近日,安徽省出台《关于推进省属企业资金集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据此,安徽省省属企业应在今年7月31日前,完成本企业的银行账户清理工作,建立和完善资金预算、融资管理等相关资金监控制度,进一步梳理和明晰资金管理工作流程,基本建立起企业资金集中监控管理的运行机制。

  推进省属企业资金集中管理工作,旨在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基础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保障能力,防范经营风险,增强应对复杂市场环境能力。《意见》规定,省属企业应在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所属子公司和单位的资金运行使用情况,纳入集团公司的监管范围,强化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省属企业要完善资金预算管理,规范融资管理,加强银行账户管理,明晰资金管理流程。省属企业要对银行账户统一管理,撤销与经营无关或功能重复的银行账户,实行总经理审批制或授权总会计师审批,未按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在管理范围外开立账户保留资金。

  对于如何进行资金集中管理,《意见》规定,省属企业要建立有效的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监控管理方式。原则上未设立集团财务公司的省属企业,都应采用内部结算中心模式,实现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已设立财务公司的省属企业,应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统一管理企业集团内部资金。而对于所属上市公司、金融类公司、承担政策性业务公司等子公司的资金管理,省属企业可按照有关资金管理特殊要求,结合实际,在子公司层面合理确定资金集中管理方式,实现子公司所属范围内资金集中统一管理。

上一条: · 老企业改制 先要改变职工观念
下一条: · 深化国企改革 取消老总行政级别待遇
  最新企业改制新闻: 
·传媒公司经营范围
·普通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和出资方式
·怎样成立分公司
·分公司怎样变更登记?
  最新企业改制咨询: 
·企业改制工龄该如何结算?(1回复)
·企业改制问题(0回复)
·企业改制(0回复)
·董事辞职个人向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就视为(0回复)
·劳动法(0回复)
  郑州企业改制律师:   
全部企业改制律师>>
 
全部郑州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企业改制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企业改制视频                    全部>>
企业改制需要职代会同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沪ICP备13031995号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