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铜山区农妇杨某以骗婚的手法诈取被害人钱财,一年多的时间里,先后把自己“嫁”了四次,骗取财物6000余元。22日下午,铜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杨某有两儿一女,因与丈夫的感情不合,丈夫外出打工常年不回。杨某有一个邻居,平常喜欢给人介绍对象,从中赚取中介费,有时也会打着“介绍对象”的名义骗些烟酒。2010年5月邻居突然找上门来,说要和杨某合伙骗钱,杨某没多想就同意了。在邻居的联系下,杨某以虚假的姓名和被害人见面,在邻居骗取了200元的“中介费”后开始和被害人单线联系。一来二去双方很快“情投意合”谈婚论嫁,杨某还入住男方家中帮助操持家务、打理农活。此间,一旦男方按照她的要求为其购买了首饰、手机等物品后,她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到2011年8月一年多的时间里,杨某如法炮制把自己“嫁”了四次,骗取财物6000余元。
2011年底,杨某的邻居非正常死亡,民警到杨某家走访了解相关情况。看到民警上门,杨某慌了神,以为自己的事情败露,一五一十的交代了自己骗婚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与他人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