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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应推广合同能源管理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互联网 2012-3-6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九三学社在本年度全国政协会议上以党派提案的方式提出:“政府机构办公建筑应全面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综合节能改造”。

  据了解,九三学社在这份名为《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促进公共建筑节能》的提案中指出,我国的建筑面积为世界最大,但单位面积建筑能耗较高,95%以上建筑是高耗能建筑。据测算,公共建筑节能潜力普遍在30%以上,有些大型公共建筑甚至可达50%以上。

  九三学社指出,尽管《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并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在25个示范省市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效公示等。但总体上,我国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机构办公建筑尚未全面开展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工作。

  九三学社认为,之所以会出现上述情况,原因就在于:一是单个项目商业合同额低,企业积极性不高。二是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难度大。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包括机电设备系统,系统运行控制调节措施以及建筑设施运行管理等多个环节,各项技术有机结合才能达到节能效果,过程十分复杂,目前多数节能公司只能提供单一产品或一到两项技术。三是综合改造周期长、回报慢。据测算,运行维护和使用者的节能意识对建筑节能的影响程度高达36%。

  针对以上情况,九三学社提出,当前我国节能减排压力巨大,建筑作为节能减排重要领域,应加快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推动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并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政府机构办公建筑应全面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综合节能改造。政府机构办公建筑是公共建筑中节能资金来源最为稳定的部分,合同能源管理的投资风险较小。建议借鉴美国经验,把政府机构办公建筑作为合同能源管理的突破口。由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与政府机构签订长期的综合改造合同,全面进行综合改造,发挥政府机构对于市场的引领作用。

  其次,强制执行公共建筑能耗公示制度。能耗定额是非常有效的约束机制,由于建筑的复杂性,以及国际上没有成熟的先例可以借鉴,能耗定额的出台需要较长过程。在此之前,建议推行公共建筑能耗公示制度,强制要求定期在重要的媒体、广播电视上公布公共建筑的名称、业主以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等3项信息。尽快出台公共建筑能耗公示惩罚细则,明确相关责任。

  再其次,适当提高合同能源管理补贴标准。目前我国对建筑节能改造的补贴力度偏小,建议适当加大建筑节能改造补贴力度,尤其是提高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补贴标准。同时,为鼓励综合改造,建议对达到改造规模或者节能量的建筑节能项目给予额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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