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私了 后来伤情加重
私了时签了协议,还能再起诉肇事者吗?
安徽的陈大爷被一辆过路车撞倒,当时感觉并无大碍,只认为是肩膀擦伤,对方拿出1000元私了,并且留下一张“两清协议”,事情就这么结束了。岂料后来被鉴定为骨折,现在南京住院治疗,陈大爷及其家人很是懊恼,致电金陵晚报法援热线咨询,这张“两清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此时对方已不认账,自己该如何维权?
1000元私了交通事故
陈大爷的儿子告诉金陵晚报记者,此时病床上的陈大爷悔恨万分,悔的是当初发生车祸不该轻易选择私了。今年清明节的中午,陈大爷骑着自行车在安徽县城一非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突然一辆小轿车从旁边冲过来,将他连人带车撞倒。车主急忙下车询问陈大爷情况。
没有明显伤情,陈大爷感觉只是左肩隐隐作痛。对方车主认为既然没有什么大碍,便提出想私下了结,“车主称自己在外地,急着回家过节才发生这样的意外。”愿意赔偿陈大爷1000元。陈大爷一方面觉得自己被撞的左肩不太疼;另一方面,对方车主赔1000元是较大的诱惑。
陈大爷活动了一下身体,自己估计是肌肉受伤,问题不大,“平时干活不小心磕一下,也是这种疼法,所以当时也没在意,觉得没什么大问题。”回家休息休息就好了,最后对方车主拿出1000元现金,并且让陈大爷写一份“两清协议”给自己。但陈大爷只会写自己名字,于是对方拟好了内容,陈大爷签字。内容大体为:“自愿私了,日后出现纠纷概不负责。” 车主付了钱就开车离开了。
伤情加重想找肇事者
陈大爷回家休息两天后,觉得左肩越来越疼,后来连吸一口气都疼。随后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当地医院仔细检查,这一检查结果让陈大爷及其家人大吃一惊:左肩关节骨折,需要进行手术治疗。在南京打工的儿子听闻后赶回老家,到当地交警部门报案,并将老父亲接到南京治疗。但由于陈大爷既不知道对方姓名,也不记得对方车牌号,使得调查工作很是为难。
“唉,只能是自认倒霉了,当时真是不应该要那点钱,根本不够手术费用。”陈大爷儿子告诉金陵晚报记者,现在手术治疗需要很大一笔费用,真是贪小便宜吃了大亏。
金陵晚报记者向交警部门工作人员了解情况,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由于交通事故发生时双方未及时报警,现场早已变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