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豫苑房产开发公司张钦才在房地产开发巨额利润的驱使下,没有任何手续在渑池县城关镇人民后街搞“开发”。他盯上了当事人位于人民后街23号的一座小院。这座小院有当事人北屋2间,厦房2间。房子均有人居住。当事人没有与开发商签订“开发协议”。这个开发商恼羞成怒,不知仗着哪个政府官员和黑社会势力,竟然丧心病狂。玩起了“黑老大”的把戏,对当事人的房产下了毒手。
2013年4月15日夜里2点左右,趁当事人不在家,租客孩子去网吧之际,带领一伙人开着大钩机,不管三七二十一呼呼啦啦把当事人的房子夷为平地。当事人家中的睡床、铺盖、电脑、电视、太阳能、衣物等全部埋入碎石烂瓦之中,毁于一旦,其惨状比汶川大地震有过之而不及。租客孩子将要结婚的彩金和结婚用品也随着埋了进去。幸亏人不在家,避免了房毁人亡的惨剧。
当事人先后到村委会、派出所、公安局、信访办、县委等投诉均被来回推脱,无人处理。开发商欺人太甚!不惩处,难以顺民心!不惩处难以平民愤!朗朗乾坤,敢问谁来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