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报道 重庆庭审涪陵区规划局局长夏祥文案 两度延期 涪陵区规划局局长夏祥文案庭审。 5月10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局原局长夏祥文涉嫌受贿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一案。 2010年12月31日,公诉机关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就夏祥文涉嫌受贿罪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称:被告人夏祥文,原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局局长。2001年12月至2010年9月期间,夏祥文利用其担任重庆市涪陵区质检站站长、涪陵区建委规划处处长和涪陵区规划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修建单位集资房、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提高容积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14.9万元。 在该案审理中,公诉机关发现夏祥文涉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依法于2011年1月31日、2011年4月15日两次建议法院延期审理,并于2011年4月28日补充提起公诉。补充指控:2003年7月5日,夏祥文与夏祥权、陈奕光、陈林森(三人已判刑)成立巨同公司,共谋用低价购买土地使用权,再高价倒卖给中石化涪陵分公司修建加油站,从中牟利。2003年至2004年期间,夏祥文等人在涪陵区两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与中石化涪陵分公司签订土地转让协议,获利共计人民币387.41799万元。其中,被告人夏祥文个人分得人民币70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夏祥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114.9万元;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获利300余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庭审中,1名侦查人员作为控方证人出庭作证,接受公诉方、被告人、辩护人三方的质证。被告人夏祥文对指控罪名未提出异议,但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 因案情重大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 重庆涪陵规划局原局长夏祥文涉嫌受贿百万案内幕 规划局原局长涉嫌受贿百万被诉 检察官称“一把手”监督制约制度虚空容易引发“位置腐败” 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局原局长夏祥文因涉嫌收受贿赂逾百万元,近日被重庆涪陵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记者为了解其涉罪案情,专程赶赴重庆市涪陵区采访,并独家获得了有关内幕。 倒土地建加油站获35万 “得到一个加油站的批文,转手就可赚数百万”。 2009年11月19日,中央电视台对涪陵违规修建加油站进行了曝光报道,报道称涪陵区内加油站之多,全国罕见,并称在当地出售加油站可获暴利。 新闻播出后,吸引了全国公众对涪陵倒卖加油站事件涉罪内情的关注。当地司法机关启动程序查办此案,致使夏祥文的涉罪轨迹浮现出来。 说起夏局长,涪陵大部分干部都不陌生,一些人认为他是专家型干部;他在领导心里是个比较能干的下属;他在同事眼中为人低调,办事稳妥,没有不良嗜好。 然而,这样一位在同事中有着良好声誉的干部,这样一位手握规划审批大权的“能人”,却暗中进行着不可告人的勾当。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早在2003年,中石化进驻涪陵时,四处寻找地方布点建加油站。夏祥文的哥哥夏祥权和陈某得知这一消息后,即与中石化涪陵分公司徐某联系。双方约定,夏祥权拿到地并协助办妥规划手续,中石化就以高价收购。 2003年上半年,夏祥文、夏祥权同陈某等4人成立“重庆市涪陵区巨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买地转让中石化建加油站赚钱。为避嫌,4人以夏祥文妻子的名义出资约1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35%。 巨同公司成立后,在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就与中石化联合向涪陵区建委申请建加油站,由于审批没能获得通过,夏祥权等人十分焦急,找到夏祥文,要求他尽快办妥手续。 夏祥文为谋取私利,同意了巨同公司和中石化的申请。于是,2004年5月,巨同公司与中石化签定土地转让协议,该公司从中赚得200多万元利润,夏祥文分得35万元。(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