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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铜川千万富翁一家三口被害案两主犯被判死刑

时间:2011-07-12 09:20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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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富翁灭门案被告人张永东、程勇军、李武军、王博(从右至左)接受审判。

  去年7月23日,(陕西)铜川市千万富翁乔某被人杀害后抛尸于荒野,其妻子、女儿随后在家中被害。昨日上午,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两名主犯张永东、程勇军被依法判处死刑。

  今年6月22日,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时认为,被告人张永东与被害人乔某在交往中产生矛盾,张永东认为乔某对其构成威胁,恐对其不利,便蓄意杀人。随后,张永东与被告人程勇军积极准备作案工具,实施犯罪。去年7月23日,在与乔某见面后,诱骗乔某饮下添加了麻醉药品的红酒,将乔某拉至偏僻处,用剃头刀割断乔某颈部致其死亡,随后又窜至乔某家中,采用枪击,用枪把、烟灰缸、钉锤砸,用绳勒颈等手段,杀害了乔某的妻子和女儿,并窃取大量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被告人程勇军参与杀人,并在事前积极联系购买枪支、麻醉药品等作案工具,行凶后共同参与窃取财物,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枪支罪和盗窃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永东、程勇军故意杀人的主观恶性极大、手段残忍、罪行严重,在当地造成极大的社会影响,社会危害性非常大。两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在本案中都起到了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且系一人犯数罪,须依法数罪并罚。昨日上午,张永东和程勇军两人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乔某儿子51448.5元。被告人李武军、王博因介绍他人非法买卖枪支,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4年,并依法追缴两人非法所得,没收作案工具。

  宣判后,被害人的亲属在广场上失声痛哭。原告律师则表示,将保留上诉的权利。

    案件回放

  张永东因与乔某有矛盾,于是产生了杀人的恶念。去年7月初,张永东和程勇军联系到了李武军,李武军又联系到在广东东莞打工的王博。经王博介绍,张、程、李三人赶往东莞市,花费14000元买了一把手枪及两发子弹。随后,张永东又在网上花费1800元购买了麻醉药品,由程勇军从西安取回。当年7月23日,程勇军听从张永东的安排,购买了一把剃头刀和一瓶红酒。当日下午,张永东和乔某见面后将对方迷倒,随后驾车与程勇军一起将乔某拉上一条公路,并在中途用剃头刀将乔某杀害,程勇军将乔某包中的8000余元拿走。当晚,二人来到乔某家中,将乔某妻子和女儿杀害。作案后,二人从乔某家中拿走4万余元现金和价值9660元的物品。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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