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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状告宝洁侵权案:法院终审认定不侵权

时间:2011-07-20 17:28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广受关注的方正倩体字库侵权案迎来了终审判决,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最终认定宝洁公司在其洗发水等产品上使用方正倩体字库中“飘柔”二字的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而是获得了方正公司的默示许可。

  只购买了计算机字库软件不行,使用字库里的每个字还要另收钱,国内成立较早且规模较大的字库企业北大方正公司,以这种观点将日化巨头宝洁公司诉至法院。其以宝洁在产品外包装上使用的“飘柔”二字,系方正公司倩体字库中的美术作品,宝洁公司未经许可使用二字,构成对方正公司著作权的侵犯为由,向宝洁索赔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2万元。

  宝洁公司庭审中提交的证据显示,专业广告设计公司NICE公司在购买方正倩体字库产品后,为宝洁公司设计的24款产品标识使用了该字库中的“飘柔”二字。

  北大方正认为,在销售倩体字库软件时,仅仅是销售软件产品,并未对作为美术作品的字库中具体单字作出让渡和授权,购买者无权对其字库进行商业性再利用。

  一中院认为,汉字字库产品的购买者既有为了商业目的使用的购买者,也有仅仅是为了屏幕显示或者打印的家庭使用购买者。在北大方正并未将涉案倩体字库产品区分为个人版(或家庭版)与企业版销售的情况下,这一销售模式足以使商业性购买者合理认为,北大方正未对其商业性使用具体单字加以禁止。据此,法院终审判决宝洁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侵犯著作权。(常鸣)(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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