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任居孟夫妇在受审。 古人云:“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而如今,在山东省齐河县,一个小小的县财政局长任职11年,受贿、贪污及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金额竟然累计多达1194.47万元。 近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被告人任居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 同案被告人即其妻子贾某亦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曾备受信任获百姓好评 任居孟,男,1952年11月21日出生在山东省齐河县表白寺镇一个农民家庭。 曾在童年经历过我国三年经济困难时期的他,原本是一名胸怀远大抱负的好青年。在刚刚踏入社会时,他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无论在哪个岗位上,都扎实肯干、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处处表现出强烈的事业心和进取精神。 1970年,任居孟高中毕业,虽然当时高考制度尚未恢复,他没有上大学的机会,但庆幸的是他这年得到村大队干部的信任,被推荐成为一名赤脚医生。 1974年1月,任居孟凭借勤奋刻苦、医术出众、服务热情的表现,又被推荐到乡镇医院当临时工,负责全乡镇的赤脚医生培训工作。1976年5月,适逢从农村青年人中选拔乡镇领导骨干的时机,任居孟再次抓住机遇,被选拔为“不脱离群众、不脱离生产、又要工作”的“三不脱离”乡镇干部,从此踏上仕途,青云直上。 自1978年12月份起,他被转为国家正式干部,先后被安排到齐河县表白寺、潘店等乡镇工作,历任乡镇党委宣传委员、副书记、乡长、党委书记职务。在此期间,他参加了中央党校国民经济管理专业学习,并获在职大专学历。1996年2月,由于懂经济、能力强、群众威信颇高,任居孟登上了齐河县财政局局长的宝座,从此他在这个炙手可热、被人们视为“肥缺”的重要岗位上,一“坐”就是整整11年之久。 据了解,在担任齐河县财政局长的职务期间,任居孟还是为全县财政工作和经济发展作出一定贡献的。由于政绩突出,他曾于1998年年底被山东省人事厅和财政厅联合表彰为全省财政系统先进个人,2006年1月被齐河县委县政府授予促进经济发展功臣一等奖,曾当选齐河县第八、九、十次党代会代表,第九、十届县委委员。自1997年7月起,他被提拔为副县级干部,即县长助理兼任财政局长;自2003年1月起,他任县政协副主席、县长助理,继续兼任财政局长。 借资金拨付权大肆收受钱财 早在乡镇工作期间,任居孟就曾利用工作之便从事推销挂历、书籍等生意来赚钱。但据案卷记载,在此期间并没有发现他有经济犯罪问题。 自从坐上县财政局长的宝座,伴随改革开放和经济快速发展,有求于财政部门的单位和人越来越多,给他这个“财神爷”大肆送钱行贿的单位和个人也越来越多。在这些送上门的金钱面前,任居孟也曾进行了一番思想斗争,他拒绝过、烦恼过,也犹豫过、害怕过。但是,他用这样一句话——“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既然湿了鞋,干脆洗个澡”,说服了自己。 “特别是2003年以后,看到周围的人们迅速富裕了起来,我就眼热、心理不平衡,便逐渐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收受许多单位和个人所送的钱物,直至今日无可挽回的地步!”任居孟在自己书写的交代材料中说。 据案卷记载,任居孟一案被群众举报发现后,检察机关仅仅在其两处住宅楼就查获存单190张,合计人民币1076.83万元、美元1万元、港币4050元;另有房产6处、字画209幅及金银工艺品等贵重物品一大宗…… 医院负责人同意了,而过了几天这10万元钱拨到该医院账上时,医院才知道这笔钱是2001年由省财政厅分配给该医院的门诊楼维修补助资金,只是原来他们并不知道有这笔专款而己。“没办法,答应任局长的必须办,以后还要有求于他呢!”于是,医院安排会计凑齐了4.6万元送给了任居孟。 2005年下半年,上级部门拨下一笔15万元的企业财务信息网络专项资金。关于这笔专项资金的文件上没有规定给哪个企业,任居孟就想通过其他单位转账、据为己有。于是,他和熟识的某公司负责人联系妥当,安排财政局预算部门给该公司拨款。此后不久,该公司会计就把这笔现金送到了任居孟的办公室。 值得一提的是,任居孟与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段义和关系亲密,他在案发后考虑到段义和因爆炸杀死情人案已经被执行死刑,曾一度辩称已把这笔款项送给了段义和,想以此减轻自己的罪责。而经检察机关缜密侦查,根本无证据证实,法院审理中亦不予采信,而是将此认定为贪污行为。(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