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法制频道讯 原本打算找“小姐”吴某上门聊聊,没想到却惹火烧身,被吴某偷走了10.81万元巨款,市民魏刚(化名)对自己的荒唐举动后悔不迭。更让他感到意外的是,吴某偷走钱财后,竟然对人谎称这笔钱是魏刚给她的“包养费”。7月22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蹊跷的案件,吴某的行为被认定构成盗窃罪,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2万元。吴某对这一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已提起上诉。 2010年10月24日晚,魏刚给自己的朋友高某打电话,说闲来无事,想找个女的聊聊。高某是市区一家宾馆的经理,接到魏刚的电话后,他给市区另外一家宾馆按摩部的负责人冯某打了电话,让冯某安排一个“小姐”,冯某答应了,并把这个差事派给了吴某。随后,高某骑着摩托车来到吴某工作的宾馆门口,接住吴某并把她带到了魏刚家。吴某进门后,看到魏刚一个人在喝酒,就坐下来陪他边喝边聊。两人都喝了不少酒,之后就上楼睡觉了。 次日8时许,魏刚和吴某醒来之后又聊了一会儿。吴某说自己老家在平顶山,现在虽然在宾馆的按摩部工作,其实就是做“小姐”的。她说自己经济状况不好,还欠宾馆老板一些钱。在交谈过程中,魏刚动了恻隐之心,他劝吴某不要再做“小姐”了,并答应会帮助她,意思是帮其找工作。随后,魏刚还给了吴某800元现金,让其用于还债。吴某对魏刚说,自己回宾馆收拾一下东西,很快就回来,之后就离开了魏刚的家。 10月26日凌晨,吴某回到魏刚家并在此留宿。魏刚外出开会,将吴某一人留在了家里。吴某在魏刚家四处察看,一把藏在书柜上一张奖牌后面的钥匙引起了吴某的注意,她拿其这把钥匙,试着逐一去开魏刚办公桌上的抽屉,结果一个抽屉被打开了,里面放着一个纸袋子。吴某取出纸袋子一看,袋子里装的全是百元大钞。吴某当时就起了贪念,心想反正魏刚也不在家,索性把这些钱偷走。她把装钱的纸袋子放进了自己的提包里,然后把抽屉关好,将钥匙放回原处,赶紧离开了魏刚家。 从魏刚家出来之后,吴某给男朋友的姐姐小红(化名)打电话,让对方和自己一起离开许昌。小红和吴某在同一家宾馆工作,当日,她们乘出租车去了襄城县,在那里与吴某的男朋友崔某会和,三人又一起乘车到达平顶山市区一家旅社。在旅社的房间内,如惊弓之鸟的吴某才算松了一口气,她把包里的钱拿出来数了数,共有10.81万元。吴某对崔某和小红说,这笔钱是一个男人给的,因为对方想包养她。 吴某偷了魏刚的钱之后,马不停蹄地离开许昌,并在襄城县购买了新的手机卡,因为她担心魏刚找到她,更害怕被警察抓住。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她一直东躲西藏,有时去禹州,有时去平顶山,有时在襄城县。 2010年11月上旬,小红邀请吴某一起去郑州打工,她们到郑州之后,入住桐柏路西段一个招待所,就是在这里,吴某被警方抓获。落网后,吴某将盗窃所得的10.81万元赃款退还给了失主魏刚。 据吴某落网后交代,她之所以在魏刚家四处察看,目的就是找钱。因为魏刚曾经对她说过,他不出家门也能拿出一二十万元。吴某就认为魏刚很有钱,因此想从他身上捞一笔。而对于魏刚来说,将不熟悉底细的陌生人留在家里,而且还告诉对方自己家里存放有大量现金,这一大意举动让他得到了教训。 作者:和忠 卫华(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