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法院新闻 案件执行案件快报 走进法庭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院 > 案件快报 >

阻扰打伤执法人员 判妨害公务罪拘三个月

时间:2011-10-14 10:13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大河网法制频道讯(通讯员:侯成胜)岳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延津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岳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099日上午11时许,延津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冯某、程某、张某在延津县东屯镇某村王某的商店内执法时,遭到被告人岳某的暴力阻挠。被告人岳某将被害人冯某胸部抓伤,经鉴定,被害人冯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岳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认罪,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遂作出上述之处罚。

法条链接:

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责任编辑:邱兴立(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