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法院新闻 案件执行案件快报 走进法庭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院 > 案件快报 >

银行高管放高利贷7亿出逃13年 携妻逍遥自在出国游

时间:2011-10-28 10:12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


  原北京城市合作银行中关村支行的高管冯伟,同领导一起违规发放“高利贷”7亿多元,事发后他畏罪潜逃13年。昨日,冯伟在法庭上受审。

  原北京城市合作银行中关村支行行长霍海音、资金部经理冯伟,涉嫌在银行内部私设账户,一方面高息吸收存款,一方面高息发放贷款。由于大量贷款无法收回,1997年上级银行发现漏洞,后霍海音因涉案30多亿元已被判处死刑,其下属冯伟在案发后背着30万元现金,在广东一带隐匿,13年后,被警方控制,截至昨日他出庭受审时,其涉案款中尚有2.8亿元未能追回。

  本报讯 原北京城市合作银行中关村支行资金部负责人冯伟,涉嫌在银行内部私设账户,以此吸收存款,再转手私自放贷,外逃13年的他被警方控制。昨日上午,他在海淀法院受审,被控违规放贷逾7亿。

  违规放贷7.46亿 2.8亿未追回

  被告人冯伟,原北京市中关村城市信用社(后改名为北京城市合作银行中关村支行)资金部经理、副主任,昨日上午9时30分许,被带入法庭后,他扫视一圈旁听席,对妹妹、妻子等点头笑笑。48岁,他的本命年,昨天他特意穿了双红袜子。

  据检方指控,1993年至1997年间,冯伟与霍海音(原北京市中关村城市信用社主任,已被执行死刑)利用资金部所管理的银行账外账户,违反国家规定,以高于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吸收存款,并将存款再以高息放贷,先后向北京天宝乐科贸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放贷7.46亿余元,其中2.8亿余元尚未收回。

  “我承认这个罪名,但我没有伙同他,作为职员我是正常履行职责”。冯伟称,按银行规定,贷款是由信贷部负责,他所在的资金部负责同业往来、吸收存款,霍海音安排他用资金部的公章和冯伟的名字印章,私设了账户,吸收大额存款。

  自称不知上级禁令

  1993年,北京市金融工作会议召开,明确禁止高息吸收存款、高息发放贷款、绕规模或者变相突破规模放贷等。当年7月20日,霍海音签字收到上述会议记录,在上面批示请副主任传阅。

  “会议精神没传达到我这儿。”冯伟称,他并不清楚当时的规定,而其辩护人认为,1992年至1997年的金融秩序相对混乱,而本案的实施过程是由霍海音策划,信用社的全体员工都参与其中,在此过程中冯伟没有实质的权力,应认定无罪。

  检方认为,应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处5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法庭将择日宣判。(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