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关于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台前县法院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责任要明确。任何一项工作都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真正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人人有专责,事事有人管,防止出现责任不落实。 二是工作要到位。各庭室领导干部要做到遇事靠前,既要会对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又要会亲临一线,抓好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既要反对事无巨细,又要防止只讲原则话、不抓具体事的倾向。加强各方面的沟通联系,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是督查不放松。不必要的检查不要搞,促进工作的督查要坚持,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问题。 四是落实看效果。工作是否落实,要看实际工作怎样、要求是否落到实处、群众是否满意。领导干部要坚持每日三查。一查当天该干的工作是否完成,是否做到今日事今日毕,工作质量如何,自己是否满意;二是当天的工作还有什么问题,自己看到的问题有哪些,来自各方面的反映和监督有哪些,想一想怎么解决;三查第二天要抓什么工作、如何做。要通过这一工作方法,解决工作中掉以轻心、漫不经心的问题。同时各项工作特别是重点工作,必须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是提倡新风气。结合上级法院提出的文件精神,我们要在法院提倡学以致用的学风、心系群众的情风、务求实效的干风、团结共事的和风、廉洁从政的清风、生活正派的作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