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9日电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持重拳出击、重典治乱,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严惩重处正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
2011年,各级公安机关共侦破食品安全类犯罪案件5200余起,抓获涉案人员7000余人;各级检察机关共依法从快批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嫌疑人1801人,提起公诉1254人;各级法院共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等案件333件,刑事处罚416人。纪检监察机关加大了对失职、渎职人员责任追究力度,因食品安全问题共对3895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