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小孩左股骨远端骨折,到医院手术出现下列问题:
1、医生从膝关节正面开刀,伤口长15公分以上,导致膝关节肌肉受损,膝关节无法弯曲。
2、医生在手术过程中只用了一颗克氏针打入股骨上端,无任何固定作用,导致股骨小腿骨成角20度。
3、手术后的股骨比另一支腿的股骨短15毫米。
4、以上手术完成后,医生未向医院和患者家属作任何说明。到三天后拍片复查才发现手术没有任何作用。
现在的患者因刚动手术,到权威医院治疗,医生说不能立即再手术,要等现在的伤口痊愈后再做股骨矫正手术和膝关节宽解手术,不然小孩就会出现膝关节不能弯曲和跛脚的情况。
请问专家,以上问题出现后,可要求医院和医生做出哪些赔偿?具体数额和标准是什么?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确定医院或医生是否存在过错,是很复杂的事情,医院不会轻易赔偿的,要由专门的机构进行评定。一是要确定过错程度,二是要确定伤残等级,二者结合才能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你可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看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几级医疗事故,在计算赔偿数额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