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婚姻家庭 >

劳动法规定辞职事项

时间:2012-01-29 10:18来源:无影的燕尾蝶 作者:江南李郎 中国法律网
> > 劳动法规定辞职事项

劳动法规定辞职事项

作者:张卫东 时间:2012-01-29 查看(0) 评论(0)

劳动法规定辞职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λ,婚姻。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λ,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λ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λ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λ应予以办理。”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λ30日后主动离职,不理会用人单λ的赔偿要求,用人单λ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λ,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λ不能办理正常的¼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也不能缴纳。听说结婚知识

  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λ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Υ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Υ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λ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Υ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Χ:“劳动者Υ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λ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λ下列损失:1、用人单λ招收¼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λ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北京劳动工伤律师 张卫东 电话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