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物权法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真题试题】(2010年单项选择第5题) 1.私营企业主王某办公室的一台DVD播放机无法正常使用,遂通知工作人员刘某拿出去扔掉。刘某将该播放机修理好后拿回家使用。王某得知该播放机能够正常使用后,要求刘某返还。关于该播放机归属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未向王某支付任何价款,不能取得所有权 B.王某有权要回播放机,但应当向刘某支付修理费用 C.刘某基于先占取得播放机的所有权 D.刘某违反王某的指示,不能取得播放机的所有权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所有权的取得与丧失。王某让刘某将播放机拿出去扔掉,实际上表示了抛弃播放机所有权的意思,由此王某丧失了对播放机的所有权。刘某将播放机修理好拿回家使用,并不构成无因管理,因为王某已表示抛弃该播放机。王某的行为应认定为以先占的意思占有该播放机,从而基于先占而取得播放机的所有权。故选项C正确。 【真题试题】(2010年单项选择第6题) 2.甲企业将一套生产设备租给乙企业使用,租期未满,甲企业将该设备卖给了丙企业,并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将甲企业对乙企业享有的返还该设备的请求权转让给丙企业,这种交付方式是( )。 A.直接交付 C.简易交付 B.占有改定 D.指示交付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动产交付中的指示交付制度。《物权法》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该条规定的就是指示交付制度。据此可知,选项D正确。 【真题试题】(2010年单项选择第7题) 3.甲企业为乙企业运输一批钢材,约定收货时支付运输费。乙企业收货后以资金周 转紧张为由未依约付运输费,甲企业交涉未果。三天后甲企业发现其仓库里还有为乙企业保管的一批铜材,于是在乙企业提前来取铜材时说因乙企业未支付钢材运输费而留置铜材。关于甲企业行使留置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留置权不成立,因为债权人未经催告即留置债务人的动产 B.留置权不成立,因为债权人留置的动产与债权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C.留置权不成立,因为仓储合同尚未到期 D.留置权成立,因为企业之间可以留置与债权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的动产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留置权的成立条件。《物权法》第231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据此可知,选项D正确。 【真题试题】(2010年单项选择第8题) 4.甲将一台摩托车抵押给乙,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后又质押给丙并许可丙使用该摩托车。丙发现摩托车有质量问题,拿到丁处修理,后由于丙没有支付修理费,该摩托车被丁留置。关于该摩托车变卖后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优先于丁受偿 B.丙优先于丁受偿 C.丁优先于乙、丙受偿 D.乙、丙、丁平等受偿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担保物权的冲突问题。《物权法》第239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据此可知,选项C正确。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2题) 5.下列物权客体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既可以归国家所有也可以归集体组织所有的是( )。 A.森林和草原 B.海域和滩涂 C.矿藏和水流 D.无线电频谱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和集体所有权的客体。《物权法》第46条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第48条规定:“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第49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第50条规定:“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第58条规定:“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选项A正确。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3题) 6.甲公司向丙银行借款30万元,以其正在建造的办公楼作为抵押,丙银行取得抵押权的时间为( )。 A.抵押合同签订之日 B.办公楼所有权证取得之日 C.在建办公楼办理抵押登记之日 D.办公楼竣工验收之日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不动产抵押权设立的时间。《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据此可知,选项C正确。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6题) 7.甲和乙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甲将自己的一套藏书卖给乙。但双方又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甲借阅该套书一个月。乙取得该套书所有权的交付方式是( )。 A.占有改定 B.直接交付 C.简易交付 D.指示交付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动产交付方式中的占有改定制度。《物权法》第27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该条规定的就是占有改定制度。因此选项A正确。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7题) 8.甲公司以其生产设备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抵押期间,甲公司将该设备卖给丙公司,并告知丙公司该设备已经抵押。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只要甲公司提供相当的担保而不损害乙银行的利益,即使未经乙银行同意,甲公司也可以转让该设备 B.甲公司只要通知乙银行,即可转让该设备 C.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D.若经乙银行同意,并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向乙银行偿付借款,则甲公司可以转让该设备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抵押财产的转让问题。我国《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八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据此可知,选项A、B错误,D正确。另据该条的规定,只要转让行为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转让行为就有效。实际上,在抵押权人对转让行为表示同意前,转让行为实际上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而不是无效。因此选项C错误。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8题) 9.甲、乙、丙各出资2万元共同购买一辆汽车。之后,甲欲转让其对该车的份额。甲通知乙、丙后,乙、丙均表示愿出2万元买下甲的份额。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仅乙享有优先购买权 B.仅丙享有优先购买权 C.乙、丙中先向甲表示购买者享有优先购买权 D.由甲决定卖给乙或丙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物权法》第101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据此可知,甲转让其共有份额时,乙、丙在同等条件下都享有优先购买权。该优先购买权的享有与乙、丙知悉甲的出卖时间无关,也与乙、丙通知甲的时间先后无关。因此,选项A、B、C错误。在乙、丙都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就会发生优先购买权冲突。对此问题,由于《物权法》中并无类似《公司法》第72条第3款关于“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规定,故应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尊重出卖人甲的意愿,由甲决定出卖给乙或丙。因此,选项D正确。 【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5题) 10.下列权利中,属于准物权的是 ( )。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地役权 D.探矿权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物权法》中规定的准物权类型。准物权主要是指一些自然资源利用权,它们在性质上与典型的物权类似,但又存在部分区别。《物权法》第123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该条规定了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养殖权和捕捞权五种准物权。据此可知,选项D正确。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则属于典型的物权。 【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6题) 11.甲公司将其所有的10台电脑出售给乙公司。甲、乙公司同时约定,由甲公司租用该批电脑一个月,该约定自成立时生效。甲公司交付电脑的方式是( )。 A.指示交付 B.直接交付 C.占有改定 D.简易交付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动产交付方式中的占有改定制度。《物权法》第27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该条规定的就是占有改定制度。根据该条规定可知,选项C正确。 【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7题) 1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专有所有权和共有所有权。下列关于共有所有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 B.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 C.建筑区划内的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与物业公司共有 D.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中共有权的客体范围问题。《物权法》第73条规定: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据此可知,选项A、B错误,因为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和绿地,存在着属于城镇公共道路或者公共绿地的情况,故并非一概为业主共有。另外,选项C显然也是错误的。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 (2010年多项选择第44题) 1.根据《物权法》,国家可以通过征收方式取得所有权,下列物中,可以作为征收客体的有( )。 A.集体所有的某块土地 B.集体企业所有的厂房 C.城镇居民王某所有的房屋 D.城镇居民张某所有的汽车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征收的客体。《物权法》第42条第1款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据此可知,征收的客体限于不动产,故选项D错误,选项ABC正确。 【真题试题】 (2010年多项选择第45题) 2.杨某与姚某所承包的土地相邻,两人签订地役权合同,杨某在姚某的承包地上设定供水地役权,杨某每年向姚某支付5000元费用。下列情形中,能够导致该地役权消灭的有( )。 A.杨某的承包地因泥石流被掩埋而灭失 B.姚某的承包地因泥石流被掩埋而灭失 C.杨某在付款期限届满后的合理期限内经姚某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姚某主张解除地役权合同 D.杨某在付款期限届满后的合理期限内经姚某一次催告未支付费用,姚某主张解除地役权合同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地役权的消灭事由。《物权法》第168条规定:“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一)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二)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据此可知,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此外,由于地役权需以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存在为前提,故需役地或者供役地灭失的,地役权也应归于消灭。因此,选项AB也是正确的。 【真题试题】 (2010年多项选择第46题) 3.根据《物权法》,下列事项中,需要由业主共同决定,并且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通过的有( )。 A.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B.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C.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D.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中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物权法》第76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事实上要约的撤销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据此可知,选项CD正确。 【真题试题】 (2010年多项选择第47题) 4.根据《物权法》,关于物权设立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B.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C.以出让方式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时设立 D.以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物权法》中规定的物权变动模式。《物权法》第127条第1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牛效时设立。”第158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139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清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转自中国企业法律顾问教育网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可知,选项ABD正确,选项C错误。 【真题试题】 (2009年多项选择第43题) 5.关于《物权法》规定的善意取得的条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受让人受让该财产时是善意的 B.出让人须为无权处分人 C.受让人受让的财产须为动产 D.受让财产是以合理价格有偿取得的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善意取得制度。《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据此可知,善意取得制度的客体既包括不动产,也包括动产,因此选项C错误,选项ABD正确。 【真题试题】 (2009年多项选择第44题) 6.甲公司拟向乙信用社借款20万元,以该公司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和产品作为抵押。对甲公司的这一融资方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融资方案所采取的担保方式是浮动抵押,简称“流押” B.甲公司和乙信用社应就抵押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C.该融资方案抵押权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真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浮动抵押制度。浮动抵押,又称财团抵押。《物权法》第181条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物权法》第189条还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两条规定的就是浮动抵押制度。据此可知,浮动抵押的抵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就设立,而无需办理登记。因此,选项BC正确,D错误。需要注意的是,浮动抵押不同于所谓的“流押”。“流押”是指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财产即归抵押权人所有,而无需再经过变价受偿程序。《物权法》第186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据此可知,该规定实际上是禁止“流押”条款的。因此,选项A也是错误的。 【真题试题】(2008年多项选择第43题) 张某与甲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公司,预购商品房一套,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随后甲公司擅自将张某选购的该套商品房以更高价格出售给不知情的李某,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8年) A.甲公司与李某签订的合同无效,因为已经进行了预告登记 B.甲公司与李某签订的合同无效,但李某可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所有权 C.甲公司与李某签订的合同有效,但李某不能取得所有权 D.甲公司未经张某同意出售房屋的行为,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物权法中的预告登记问题。是否进行预告登记并不影响甲公司和李某签订的合同(债权)的效力。所以A错误。题干的只表述了甲公司将商品房出售给李某,并没有说明是否登记,所以李某不能取得所有权。所以B项错误。《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的效力。”故C正确;《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故D正确。所以说正确答案是CD. 【真题试题】(2008年多选选择第44题) 8.甲向乙借款1000元,并将自己的一山地车出质给乙。乙在质押期间将该车无偿借给丙使用。丙的债权人丁趁丙不注意时骑走该车,并向丙声称要以其抵债。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有权基于其所有权请求返还山地车 B.乙有权请求丁返还山地车 C.丙有权基于其占有被侵害请求丁返还山地车 D.丁有权基于留置权主张以山地车抵偿丙对自己的债务 【真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察占有制度。《物权法》第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丁占有山地车的行为并无合法根据,而是属于无权占有,故甲有权基于其所有权而请求丁返还山地车,选项A正确。《物权法》第245条第1款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因此,乙作为该山地车的间接占有人,丙作为该山地车的直接占有人,其实合同。均得以占有遭到侵害为由,请求丁返还山地车。故选项BC正确。 另据《物权法》第230条第1款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由于丁是非法占有山地车,故丁对该车不享有留置权。因此选项D错误。 【真题试题】 (2008年多项选择第45题) 9.甲物业管理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其提供物业服务的某楼房的房顶出租给乙公司进行花卉种植,因乙公司在该房顶种植花草浇水而与业主之间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物业管理公司对该房顶享有处分权,故有权将房顶出租给乙公司 B.甲物业管理公司对该房顶不享有所有权,其将房顶出租给乙公司侵犯了业主的共有权 C.甲物业管理公司出租房顶所获租金收入应当归业主共有 D.因乙公司在房顶种植花草浇水而与业主之间发生的纠纷应按相邻关系处理 【真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中对共有部分的处分问题。《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居民楼房的楼顶就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的典型,其管理权和处分权应由全体业主享有和行使。因此,甲物业管理公司未经授权擅自出租楼顶的行为属于非法行为,侵犯了业主的共有权;其因此收取的租金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全体业主。可见,选项A错误,BC正确。另外,由于相邻关系发生在不动产的相邻各方之间,而乙公司并非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合法使用人,故乙公司与业主之间发生的纠纷不应按相邻关系处理,而是属于侵权行为。因此选项D错误。 【真题试题】 (2008年多项选择第46题) 10.下列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B.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最长为20年 C.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通过互换方式流转 D.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登记方可设立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物权法》第127条第1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时设立。”第128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第126条第1款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选项BD错误,AC正确。 【真题试题】 (2007年多项选择第43题) 1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负责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机构,在履行职责时应做到( )。 A.查验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和其他必要材料 B.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C.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D.必要时到实地查看不动产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不动产登记机关的职责以及禁止其从事的行为。《物权法》第12条规定:“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第13条规定: “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据此可知,选项ACD是正确答案。 【真题试题】 (2007年多项选择第44题) 1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下列物权的变动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有( )。 A.机动车物权的设立 B.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 C.地役权的设立 D.以汇票出质时质权的设立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物权法》中有关登记对抗主义物权变动模式的规定。《物权法》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129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158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可知,选项ABC是正确答案。关于以汇票出质的问题,《物权法》第224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据此可知,以汇票出质的,质权应当自汇票交付质权人时设立。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真题试题】 (2007年多项选择第45题) 13.甲、乙、丙共同出资购买一处房屋,共有份额为5:3:2.三人约定房屋轮流居住。在乙居住期间,窗户玻璃掉下将行人丁砸伤。下列关于该案责任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有( )。 A.丁有权请求甲、乙、丙按共有份额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B.丁有权请求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丁有权请求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丁有权请求甲、乙、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共有人的对外关系和内部关系。《物权法》第102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 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据此可知,共有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共有人原则上应当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选项BCD正确。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题目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正确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8年案例分析第71~74题) 甲与朋友在酒店聚餐时不慎将其佩戴的一块价值5万元的“劳力士”牌手表丢失。 该表被酒店服务员拾得后交给了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遂发布了失物招领公告。由于在公告发布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该公安机关即按照有关规定将该表交拍卖行进行拍卖,乙通过拍卖买下该手表。两年后,乙游泳时,将该表放于更衣室,被丙偷走。随后,丙将该表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了某朋友丁,但丁并不知该手表为丙盗窃所得。转自中国企业法律顾问教育网后来丙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审讯中,丙供述了其盗窃上述手表并出售的事实。公安机关遂要求丁将该手表交出,并发布了认领公告。公告期内,甲、乙均前来认领。公安机关根据乙当时的报案记录、丙的供述等线索确定该手表的失主为乙,遂让乙将该表领走。但甲提出他是该手表的真正所有权人,并出示了购买发票。丁此时也提出该手表是自己花钱买来的,要求拥有该手表。甲、乙、丁三方为此争执不下,甲和丁均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各自对该手表的所有权。 【真题试题】 (2008年案例分析第71题) 1.对于该“劳力士”手表的最终所有权归属,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有购买发票,故享有该手表的所有权 B.乙通过拍卖买下该手表,故享有该手表的所有权 C.丁因善意取得获得该}表的所有权 D.国家获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真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拾得遗失物制度中遗失物所有权的归属问题。《物权法》第113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因此,甲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安机关认领手表,该手表的所有权即归国家所有,由此丧失对该表的所有权。后来公安机关依法将该表交予拍卖,由乙买下该手表,则该表的所有权即转归乙享有。虽然后来丙将其窃得的手表卖给丁,但一因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二因丁也不是以合理的价格受让该表,故丁不能善意取得手表的所有权。闭此,手表的所有权最终应归属于乙,选项B正确。 【真题试题】 (2008年案例分析第72题) 2.丁从丙处购得该手表的行为属于( )。 A.善意取得 B.无因管理 C.无效民事行为 D.侵权行为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以及善意取得制度。丁从丙处购买手表的行为并不符合《物权法》第106条规定的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故丁购买手表的行为不构成善意取得。另外,丁与丙之间显然也不存在无因管理关系。故选项A、B错误。《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丙将窃得的手表卖给丁,性质上属于无权处分。因该买卖合同未得到乙的追认,故应为无效合同。 因此,选项C正确。丁从丙手中购买手表时,并不知该表系丙盗窃所得,故其主观上并无过错,也不构成侵权行为。所以选项D错误。 【真题试题】 (2008年案例分析第73题) 3.对于公安机关将该手表交拍卖行进行拍卖的行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公安机关侵犯了甲对该手表的所有权 B.公安机关构成了无权处分 C.由于甲超过法定期限未予认领,故公安机关有权处分 D.公安机关的交售行为只有经过甲的追认,方可有效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无人认领的遗失物的归属问题。《物权法》第113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本案中由于甲未在六个月内认领手表,故该手表的所有权已经转归国家所有。嗣后公安机关依法将该手表交予拍卖,当然属于有权处分行为,由此订立的合同合法有效。因此,选项C是正确答案。 【真题试题】(2008年案例分析第74题) 4.对于乙从拍卖行购得该手表的行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行为属于买卖行为 B.该行为效力待定 C.该行为发生所有权转移 D.该行为属于合法行为 【真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拍卖行为的性质。由于拍卖行系受公安机关的委托依法拍卖该手表,故乙从该拍卖行购得手表的行为属于合法的买卖行为,乙因该手表的交付而取得所有权。所以选项ACD是正确答案。 【真题试题】 (2007年案例分析第71~74题) 甲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以其厂房做抵押向A银行贷款1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以其机器设备做抵押向B信用社贷款6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未进行抵押登记。甲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缺乏流动资金向李某借款20万元,未提供任何担保。抵押期问,甲公司将上述机器设备出售给乙公司并进行了交付,但并未告知其以该机器设备为标的设立抵押权的情况。上述三笔借款期满后,甲公司因产品销售不畅均未能偿还。于是,A银行和B信用社均主张实现抵押权。李某因要求甲公司偿还到期借款遭拒绝,强行开走了甲公司的一辆别克轿车,以迫使甲公司偿还借款。与此同时,甲公司因拖欠丙公司的货款而被诉至法院。在甲公司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下,应丙公司的申请,法院对上述厂房和机器设备进行了查封。 【真题试题】 (2007年案例分析第71题) 5.关于甲公司与A银行之间的抵押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A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因登记而有效 B.A银行的抵押权因登记而设立 C.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甲公司与A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的效力 D.A银行抵押权因抵押物被查封而无法实现 【真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抵押权登记与抵押合同之间的关系。《物权法》第18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据此可知,A银行的抵押权须经登记才能设立,故选项B正确。《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此可知,甲公司与A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原则上自成立时生效,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因此,选项A错误,C正确。此外,《物权法》第179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据此可知,就A银行享有抵押权的厂房,A银行有权优先于丙公司而受偿。因此,即便该厂房被法院查封,A银行的抵押权仍能够优先于丙公司的债权而实现,选项D不正确。 【真题试题】 (2007年案例分析第72题) 6.关于甲公司与B信用社之间的抵押关系,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甲公司与B信用社之间的抵押合同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无效 B.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甲公司与B信用社之间的抵押合同的效力 C.由于未办理抵押登记,故B信用社的抵押权没有设立 D.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B信用社抵押权的设立 【真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动产抵押的设立问题。《物权法》第18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第1 88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可知,自甲公司与B信用社之间的抵押合同生效时起,B信用社就取得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无论是否办理登记,均不影Ⅱ向其抵押权的设立。另据《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此,无论B信用社的抵押权是否成立,均不影响其与甲公司之间订立的抵押合同的效力。因此,选项AC符合题意。 【真题试题】 (2007年案例分析第73题) 7.下列关于B信用社和乙公司对机器设备享有的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 )。 A.B信用社不能对该机器设备行使抵押权 B.B信用社有权对该机器设备行使抵押权 C.乙公司不能取得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 D.乙公司享有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权的效力。根据《物权法》第180条第1款和第188条的规定可知,B信用社对机器设备享有的抵押权因未办理登记,故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乙公司在购买该机器设备时,由于不知道其上存在着B信用社的抵押权,属于善意第三人,故B信用社对该机器设备享有的抵押权不得对抗乙公司,乙公司可以取得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B信用社不得再对该机器设备行使抵押权。选项AD正确。 【真题试题】 (2007年案例分析第74题) 8.关于李某强行开走甲公司别克轿车的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行为属于合法有效行为,应得到法律支持 B,该行为属于行使留置权的行为,应得到法律支持 C.该行为属于行使质押权的行为,应得到法律支持 D.该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真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担保物权的成立条件。在本案中,李某与甲公司之间并未订立以该别克轿 车设定抵押权或者质权的合同,故李某对该车不能取得抵押权或者质权。《物权法》第23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李某未经甲公司同意,强行开走甲公司的别克车,不符合留置权的成立条件,实际上属二侵权行为。因此,选项ABC错误,D是正确的。 文章来源:转载注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