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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2010年度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

时间:2011-11-16 23:50来源:阳光海伦 作者:涵阳 中国法律网

2010年重庆市职工因工死亡工伤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为.5元(赔偿标准为: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重庆市上一年度即200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即2580.25元*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5元(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标准为:54个月的重庆市上一年度即200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即2580.25元*54个月); 以上两项合计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
2010年重庆市职工因工死亡工伤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为.5元(赔偿标准为: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重庆市上一年度即200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即2580.25元*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5元(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标准为:54个月的重庆市上一年度即200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即2580.25元*54个月);
以上两项合计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相比看河北劳动关系学院。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详见《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二、2010年重庆市职工1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元、最低为.5元;
2、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最低不得低于1393元/月),学习离婚财产分割。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
三、2010年重庆市职工2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5元、最低为.3元;
2、伤残津贴: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最低不得低于1315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
四、2010年重庆市职工3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元、最低为元;
2、伤残津贴: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最低不得低于1238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
五、2010年重庆市职工4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5元、最低为.7元;
2、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最低不得低于1161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
六、2010年重庆市职工5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元、最低为.4元;
2、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为本人工资的70%(最低不得低于1083元/月),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A、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重庆市上一年度即200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12个月,即元。
B、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按月发给的伤残津贴为基数计发,初次领取伤残津贴的,按15年计算(即最低不低于元);已经领取了伤残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月份,但扣除后支付的年限不得少于5年(即最低不少于元)。
七、2010年重庆市职工6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5元、最低为.1元;
2、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六级伤残的,为本人工资的60%(最低不得低于928元/月),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A、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重庆市上一年度即200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六级10个月,即.5元。
B、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按月发给的伤残津贴为基数计发,初次领取伤残津贴的,按15年计算(即最低不低于元);已经领取了伤残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月份,但扣除后支付的年限不得少于5年(即最低不少于元)。
八、2010年重庆市职工7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元、最低为.8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重庆市上一年度即200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七级8个月,即元。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重庆市上一年度即200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七级15个月,即元。
九、2010年重庆市职工8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5元、最低为.5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重庆市上一年度即200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八级6个月,即.5元。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重庆市上一年度即200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八级12个月,即元。
十、2010年重庆市职工9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元、最低为.2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重庆市上一年度即200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九级4个月,即元。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重庆市上一年度即200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九级9个月,即元。
十一、2010年重庆市职工10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5元、最低为9288.9元;文章地址:http:///diqu/zhongqing/ 1/707.html转载请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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