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县总工会副主席邓仲艾(右二)从杨开健(右一)手中接过锦旗。
9月17日下午,苍溪县岳东镇青龙村农民杨开健满怀感激之情,将一面写有"农民工的贴心娘家人"的锦旗送到县总工会,并询问缴纳会费的相关规定,主动要求缴纳会费。这事还得从头说起。
2006年7月,年近40岁的杨开健来到青海省大通县,在中铁十九局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承建的湟水北干渠引水工程从事爆破工作。8月23日,当杨开健乘坐运送材料的电瓶车进入隧道时,由于地面不平,车辆颠簸,导致运送的钢管下滑,顶在杨开健的腹部,造成其内脏严重受伤,当即不省人事,生命垂危,后经大通县人民医院、青海省第一人民医院、兰州医院和南京军区总医院的多方抢救治疗,方才渡过危险期。然而,用人单位在得知杨开健脱离生命危险之后,便以公司没有钱,杨开健本人有过错为借口拒绝再支付医疗费用,让其自己想办法。而此时,杨开健的治疗正在关键时刻,一旦停止用药,便随时会有生命危险。县总工会得知消息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对此事进行了专题研究。随后,分别致函致电青海省总工会和大通县总工会,请求协助解决此事,要求用人单位继续支付医疗费用。在当地工会的督促下,用人单位最终将所需费用陆续支付,杨开健的伤势得以继续治疗。
2007年2月,杨开健伤情稳定出院返回了家乡,由于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的不了解,只想通过自己与用人单位私下处理,而不知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只有1年的规定,在多次向用人单位催要工伤赔偿均被推托的情况下,8月16日,杨开健来到了县总工会,再次请求法律援助。此时除开路途时间,距杨开健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仅有短短的4天时间,由于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这4天时间,既要提出工伤认定,又要搜集相关证据,对杨开健本人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县总工会领导在了解这一情况后,当即派出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牛锦华与杨开健一起赶赴大通县,为杨开健办理工伤索赔相关事宜。8月21日,牛锦华到达大通县后,立即展开工作,与当地工会取得联系,共同制定出按法律程序和调解同时进行的处理方案。在大通县工会的协调下,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对杨开健的工伤认定申请先行受理,相关证据随后提交,为其收集证据争取了时间。工作人员随后奔赴青海省水利厅、施工工地,为杨开健找到了有力证据,使此事的处理有了法律保障;同时多次到施工工地与用人单位进行协调,展开政策法律宣传,促使用人单位尽快落实杨开健工伤待遇。通过两地工会的共同努力,用人单位最终同杨开健达成赔偿近70万元的调解协议,即除支付杨开健60多万元医疗、生活、交通费用外,再一次性支付工伤赔偿7.5万元。至此,这件历时近一年的工伤索赔案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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