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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

时间:2012-07-20 12:19来源:流行时尚 作者:四季轮回 中国法律网

钟点工工资

标准高于全日制劳动

我省去年7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全

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通常被称为“钟点工”。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差,劳动强度大,不享受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社会保险等因素,为保障非全日制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非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高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为此,2006年我省非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地分为四个类区:一类工资区6元,二类工资区5.6元,三类工资区5.2元,四类工资区4.8元。今后我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将随着全省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提高而相应同时调整提高。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

应为钟点工办理工伤保险

另外,该意见对“钟点工”如何参加各种社会保险也进行了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均应为其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保险待遇支付按照职工发生工伤时其工作的用人单位前12个月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相应费用。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可按照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城镇户口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基本医疗保险,可按照我省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依法缴纳医疗保险;非城镇户口的非全日制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则按照陕西省进城务工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右表:我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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