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是干什么的? 第一条 为了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和进行城市建设,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涉外房地产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本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促进生产力和人口的合理布局。 大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五十万以上的城市。事实上取保候审条件。 中等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二十万以上、不满五十万的城市。 小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二十万的城市。 第五条 城市规划必须符合我国国情,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的关系。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坚持适用、经济的原则,贯彻勤俭建国的方针。 第六条 城市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 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计划分步实施。 第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和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第八条 国家鼓励城市规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规划科学技术水平。 第九条 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城市规划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它的总则就是制订这部法律的目的!!!也是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一、城市规划局的主要职责是:10级伤残鉴定。 (一)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二)研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工作;实施由上级批准的市城市总体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审批、申报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详细规划。 (三)参与编制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国土规划和市人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四)负责对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全市乡镇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的检查指导及审批、报批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评审。 (五)负责对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含道路、管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负责市区户外广告规划的编制、审批和管理。 (六)负责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核定、换证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市规划勘测设计的管理工作。 (七)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编制、审批和管理。 (八)村镇规划行政管理职能。 (九)组织推动城市规划科学技术进步、人才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 (十)负责监督、处理市城市规划区内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 (十一)管理属下事业单位。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建设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