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田的张辉先生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询问:"我姐姐今年35岁,家住和田,怀孕比较困难,法定婚假几天。想收养一个孩子。前几天听邻居说捡到一个弃婴,这种弃婴怎么收养?如果收养了我姐姐以后还能生吗?"家住塔城的李芳女士也给本报热线致电询问有关收养方面的问题,她说:"我和爱人结婚11年一直没有孩子,想收养一个孩子,请问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手续?" 本报热线记者带着这两个问题采访了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调研员叶琦。针对张辉先生的问题,叶琦解释说,近年来,遗弃婴儿现象时有发生,这是一种犯罪行为,我国《刑法》规定,最高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你知道医疗保险那些可以报。好心人若捡拾了弃婴千万不能私自养起来,一定要到公安部门去报案,由公安部门先行寻找其亲生父母,确实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按照有关规定送当地社会福利机构后再办理收养手续。办理收养手续,一定要在弃婴捡拾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如果你姐姐收养了孩子之后自己又怀孕了,需要和计生部门联系,按照计生政策执行。 针对李芳女士的问题,叶琦说,收养涉及到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以及孩子成人后对老人的赡养、遗产继承等问题,因此要依法进行。首先,收养人要符合法定条件:1、年满30周岁;2、无子女;3、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即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没有犯罪行为记录等;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其次,收养要符合法定程序,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双方户口簿、身份证;2、结婚证;3、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4、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子女情况证明;5、健康检查证明;6、因被收养人的种类不同,还要出具不同的证件证明材料,如社会弃婴要公安部门出具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捡拾报案证明,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孤儿要提供送养协议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