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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市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时间:2012-03-06 21:56来源:亦米 作者:哲儿 点击:
第十五条 严禁砍伐、迁移或非法买卖古树名木。 因特殊需要,确需迁移二级古树名木的,应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听说 购房须知 。报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确需迁移一级古树名木的,应经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

  第十五条 严禁砍伐、迁移或非法买卖古树名木。

  因特殊需要,确需迁移二级古树名木的,应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听说购房须知。报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确需迁移一级古树名木的,应经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古树名木移植及移植后5年内的养护,应当由专业绿化养护单位进行。古树名木的移植费用及移植后5年内的养护费用由申请移植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第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建设单位应主动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避让或保护措施。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应征得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七条 禁止下列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

  (一)在树上刻划、张贴或者悬挂物品;

  (二)在施工等作业时借树木作为支撑物或固定物;

  (三)攀爬、折枝、挖根、采摘果实种子或者剥损枝干树皮;

  (四)在距树冠垂直投影向外5米的范围内堆放物料,挖坑取土,搭建临时建筑物或构筑物,倾倒有毒有害的污水、污物,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

  (五)擅自移植、砍伐、买卖;

  (六)破坏古树名木标志与保护设施。肾病综合症食疗购房须知

  第十八条 古树名木保护措施与其他文物保护措施产生矛盾时,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与文物管理部门共同商定保护措施。

  第十九条 生产、生活设施等生产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危害古树名木生长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在限期内采取措施,听说个人贷款买房的条件。清除危害。

  第二十条 不按照规定的管理养护方案实施保护管理,影响古树名木正常生长,或者古树名木已受损害或者衰弱,其养护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未报告,并未采取补救措施导致古树名木死亡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分别按照《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 破坏古树名木及其标志与保护设施,违反《》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因保护、整治措施不力,或者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古树名木损伤或者死亡的,由所在部门或监察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月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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