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工作单位一直工作17年,2008年1月1日新劳动法出台单位也不给我签劳动合同,还要我自己写自愿辞职书和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我现在只写了自愿辞职书,但是那不是我真实的本意,现在又要我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签字,听别人说我这已经是事实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和单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可单位不给我签,请问我该怎么办???本人的观点: 这个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只要你要求单位就应当给你签 你现在应该去你们当地的劳动局反映你的情况 要勇于举报,才能换来你新的明天! 朋友 按法律规定工作15年以上就已经是他们单位的正式员工了 ,你去劳动局反映啊 要不行就告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