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 > 解除劳动合同 >

我正处在两个月试用期内,签了一年合同,合同规定试用期基本工资

时间:2012-02-10 21:32来源:海棠依旧 作者:章磊Lei 点击:
但第一个月工资条上没有基本工资,只发了1000的岗位工资,出去社保公积金就只有531了,请问公司这种做法合法么,他们在什么情况下试用期可以解雇我,要什么条件,我能得到什么补偿么? 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是不赔偿的。你说的只发了一千元的岗位工资
但第一个月工资条上没有基本工资,只发了1000的岗位工资,出去社保公积金就只有531了,请问公司这种做法合法么,他们在什么情况下试用期可以解雇我,要什么条件,我能得到什么补偿么?
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是不赔偿的。你说的只发了一千元的岗位工资是怎么回事,你是如何确定的这不是基本工资而是岗位工资呢?
应该不合法 很容易 就说你在试用期期间不符合用工条件啊 呵呵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要向你说明具体理由),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得不到任何补偿的。至于少发的100元,你可以让公司人事给你说明一下少发的理由。如果没有什么原因就让公司补给你。
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比如你不符合工作要求等,不过解雇你要提前3天通知或者补发工资就可以了。
在试用期内证明你不胜任工作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应该支付你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最低工资规定 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 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 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 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