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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9年11月1日,与甲方,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并由甲方派遣本人到丙公司工作,合同期限至2011年10月3日。现经过丙方公司商议,同意将本人转为丙公司正式员工,丙公司现要求本人与甲公司(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方与丙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http://www.hnfzb.gov.cn/a/falvzhuanti/jiechulaodonghetong/2012/0110/340242.html。
综上所述~
现在还有一个问题,据了解,如跟丙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丙公司给的劳动报酬,会比现在的劳动报酬少,并且岗位也降了,丙公司以新进员工,重新签定劳动合同为由,我应该怎样去跟丙公司协商?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的情形属于劳动派遣,你与甲方之间属于劳动关系,如你想与丙方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因你与丙方从新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可以自愿协商。 纵横法律网 曹春雷律师 你和丙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你的工作岗位以及薪金待遇等只能和丙公司协商解决。可以和我联系。 纵横法律网 丁胜律师 那你不要同意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该单位和你直接签订合同,已经少了中介费,再要压低你的待遇,什么居心?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