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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试用期延长

时间:2012-02-13 12:44来源:千秋小次贝 作者:安子 点击:
我是带技术进公司的,我怀疑公司会等我把项目完全启动之后就会辞退我。我与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为6个月 现在公司想让我在延长3个月的试用期请问这样可以吗?如果我在延长试用期通知书上签字同意了,那么在试用期就是9个月,当到了第八个月的时候项
我是带技术进公司的,我怀疑公司会等我把项目完全启动之后就会辞退我。我与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为6个月 现在公司想让我在延长3个月的试用期请问这样可以吗?如果我在延长试用期通知书上签字同意了,那么在试用期就是9个月,当到了第八个月的时候项目就会完全启动可以正常生产,公司要辞退我,我可以拿到赔偿吗?如果我不在延长试用期通知书上签字,公司现在就辞退我,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试用期最长也就六个月.这是极限.超过即违法了.
公司明显有故意成分在的,不过你还是可以签同意延长试用期的通知书呢,因为法的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就算签了延长通知书,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九个月的试用期,超过了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法中规定的最长试用期就是6个月的,再延长是肯定不合法的,也是没有理由的。就是签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就只有6个月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于试用期的约定,有时间和次数的限制,时间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且只能约定一次; 2、公司延长你试用期的行为违反法律的明确规定,不行; 3、即使你在延长试用期的通知书上签字同意了,试用期也并不延长至9个月,因为这种延长行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4、你6个月试用期满之后,即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若公司在你试用期满了之后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应当有法律规定理由,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至于赔偿,要看理由是否充分,解除是否合法; 5、公司不能以你拒签延长试用期通知书的行为解除你,这并非法律规定的可解除情形,明显违法,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或是恢复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以其它理由解除,还是要考察解除合法性、理由来确定赔偿金额。
公司的作法不对,试用期只能有一次,而且最长就是六个月。   你可以拒绝签订延长的文件,即使签了,也应该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你单位要同你签二次试用期的合同和试用期达9个月的做法都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 如果你不在延长试用期通知书上签字,公司现在就辞退你,如果在6个月的试用期内,单位可能会找理由以第三十九条(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辞退你,这样就没有补偿。所以建议你要想法延缓过了6个月试用期,这样单位辞退你就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你,你可得到2个月工资的赔偿。
你已经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也约定了试用期,现在你就把心放进肚里去吧,你不签延长协议,公司在合同期内不能拿你怎么样的,否则你有权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公司会得不偿失. 1.公司想延长试用期目的有两个:第一个正如你所说的想在第八个月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你.第二个就是可以少支付你转正的工资.   除非严重违规或失职造成重大损失被辞退,单位在试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你,不是那么容易的.即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你不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或公司预先制定并向你公示的录用考核条件,否则公司是不能随便以这个理由辞退你的.显然,你是带技术进公司,这样的考核条件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中事先约定. 2.劳动合同是双方在平等公平的原则下,协商一致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  单方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依法都将导致变更无效或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若单位因此解除合同辞退你的,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支付两倍经济偿金的赔偿,或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追究公司的违约责任.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或直接申请仲裁.申请仲裁不用交费用.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九条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三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律师解答: 试用期最长是6个月,再延长就不合法了,可以拒绝签署。另外你的技术最好跟单位单独签订技术合同,这样更有利于您保护自己的利益。
因为你给分高,所以大家都来抢着回答,我也来给你提点建议。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而且同一用人单位对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所以即使订立了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或者两次试用期,今后若产生争议你都可以申请撤销违法约定,不用担心它会合法有效。 至于当劳动合同被解除后你是否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则要看解除的原因和理由。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1、在(合法有效的)试用期间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在用人单位无违法或严重过错行为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者违法犯罪或犯严重错误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表现为开除、违纪辞退等)的;4、擅自在外兼职影响工作任务又不改正的;5、劳动者已能享受退休养老金或者在职死亡的;6、用人单位“死亡”的(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强行关闭撤销、穷途末路而解散)。除以上原因和理由,以劳动者不胜任工作、或病事假太多、或单位经济困难而须裁减人员、或合同期满单位不再续订等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只要你诚实信用地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单位继续存在而无端或无充分免责证据解除劳动合同,都要给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ys 848
可以
sr 502
ovx 969
qny 338
可以吧!?
劳动法中规定的最长试用期就是6个月的,再延长是肯定不合法的,也是没有理由的。就是签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就只有6个月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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