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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时间:2012-03-04 12:46来源:寂寞王子 作者:川行华章 点击:
我到公司上班一年了,到今年6月低就过了合同期限,但是公司也没和我续签劳动合同,请问这样对我在这个公司有什么不好之处吗?公司这样做对吗?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
我到公司上班一年了,到今年6月低就过了合同期限,但是公司也没和我续签劳动合同,请问这样对我在这个公司有什么不好之处吗?公司这样做对吗?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你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应当在合同期限到期前一个月通知你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的除外。 按照你这个情况,即使公司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但已构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所以不用太担心。但是,还是最好与公司续签,避免日后麻烦。
小 事 大 难 本人,山东巨野县人,有一件小事从发生到今天,已有十月有余,实为小事,可至今仍耿耿于怀,憋闷在心中大有不吐不快之感。我奶奶,赵宋氏,89岁高龄,身体硬朗,精神矍烁,耳不聋、眼不花。村中有一精神病患者,赵洪强,男、32岁,身体高大、强壮。学会劳动合同法 试用期。骂人、打小孩、推老人是常事,严重缺乏家人监管。 09年9月28日,我家中就奶奶一人在家,这傻儿骂我奶奶一上午,奶奶没有理会他,知道他精神有问题。可吃过午饭后,这傻儿仍骂,且骂音更加恶毒,傻儿家人无人制止。老人无奈之下,到傻儿家中找其家人说明情况,刚进傻儿家大门就被其用除草用的板撅子砍入脑门,当场昏迷,还是外人打了120急救电话。急救车把老人送到县人民医院,老人昏迷32小时,头上缝了28针,前脑颅骨严重碎裂。由于伤势严重,身体状况大不如前,且造成完全失忆。奶奶四世同堂,家庭幸福,美好的生活前景可谓是蒸蒸日上。就是这傻儿无辜的重击,对于善良、乐观向上、受人尊敬的奶奶来讲,美好变成了泡影。 全家人为了能与傻儿家人将来和谐相处,把巨大的痛苦压在心底,可换来的却是肇事者家人的不理解和语言的恶毒、行为的蛮横。傻儿父亲以其儿子是傻儿为由,说什么打了白打、活该之类的话。对老人更是置之不理,从不过问,甚至在老人躺着养病的房子对过打麻将示威。事后,经村委会、镇派出所多方调解,肇事者家人仍十分嚣张,竟信誓旦旦地宣布:钱有,十万还是二十万,就是不给医疗费,宁愿打官司,钱花给法院。真是欺人太甚!这里要提一下,这傻儿的父亲是个包工头,有钱!忍无可忍,无奈之下我们在县人民法院将其起诉。本想利用我国威严的法律来解决此事,可没想到事波三折,并非我们一般人所能想象到的,所能理解的。 通知上午8点半开庭,9点人还没到齐。开庭倒挺顺利,毕竟是小事,案情明了,本想着能当庭宣判,可是却要等待庭后调解,能调解好也是皆大欢喜呀。这期间给奶奶做了个伤残鉴定和护理鉴定,伤残够十级,在走访多个司法鉴定所时,各鉴定专家都是认同的。被告一方要求重做伤残鉴定也是情理之中、法律许可的,可问题就出在这里。做鉴定是由县法院技术室指定司法鉴定所,可是县法院技术室负责人高玉东,在指定过程中舍近求远,不在本县的司法鉴定所鉴定,而到百余公里以外德恒司法鉴定所。鉴定所和法院技术室他们有利益关系,做一个鉴定要千余元的费用,鉴定所要靠法院技术室吃饭呀。到哪里都可以,只要按照国家规定的鉴定标准进行,结果如何都可以接受。法院技术室负责人高玉东,不但指定了德恒司法鉴定所,还强硬要求其按交通事故来鉴定。交通事故伤残标准高,奶奶就够不上十级伤残。风马牛不相及,怎么会是交通事故呢?中国的鉴定法律有这么可笑吗?如有,实在可悲;如没有,肯定就是人在做怪,谁?法院技术室负责人:高玉东。难道包工头十万、二十万的钱在起作用吗?为此事我们找到高玉东要求看一下有没有鉴定这方面的标准,可是他态度很顽劣,一口咬定他就这么做,是领导要他这么做的。没有标准,只有领导!在到我家中给奶奶做鉴定时,还向我父亲索要500元钱,说什么是鉴定人的人工费和交通费,且不给开任何发票、收据,合理吗?是国家穷呀?还是政府穷呀?穷到没有正常的办公经费,还要老百姓出钱?不会呀,国家、政府肯定是不会的!创办和谐社会的胡主席、亲民如子的温总理肯定不会让他们这么办的。而是他们想怎么办就怎么办,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权大于法。 负责审理此案的县民事法庭庭长谭如兴,法律战线工作近二十年,大案小案经历很多,对于审理此类小案应该是手到病除、小菜一碟。九个多月过去了,可这“小案子”到现在仍悬而未判、悬而不决。判,有这么难吗?我们几个月来奔走于县政府、县人大、县武装部、县法院、县信访办等各级领导,结果仍是无期的等待。为什么呀?百思不得其解。要走出这些机关大门时回眸看到的是:“为人民服务”五个镏金大字,出自于毛主席他老人家的手笔。这是各级政府机关工作的宗旨,难道现如今变了吗?正向有人说的要加个字吗?“为人民币服务”。还是成了“无为政府机关”,“不为而制”?若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秦、隋无异,不再传,国号改。 写到此,想一想,如此小事在现如今的中国也成了老大难问题,实属无奈,也用网络来争取理解,奋力呐喊,呼吁正义,以正官风。更重要的是,这里不是网络,是民心,民心都有一杆称,称事、称人、称各级政府,称社会。我一平民百姓,才疏学浅,不对之处敬请阅者谅解。懂法者请给于指点迷津,同情者请顶一顶,传一传。在此向各位拜首致谢!
两种解决方式,一是你提出仲裁,要求公司赔偿,未签订合同期间工作的双倍工资;二若果合同到期后一个月为签,可要求其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不愿续签,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你并支付2.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愿意续签而你不愿意续签,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因别的原因耽误应尽快补签,一定要从上个合同到期开始签,否则出现断档会有一定麻烦。 当然公司无由拖着不签肯定不对,要设法搞清原因作出处理。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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