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劳动合同试用期超2天想辞职不让走怎么办 [best]试用期期间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你有权按照实际工作时间领取劳动报酬,工厂要扣500元工资不合法。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与你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话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超出部分的双倍工资。由于你朋友是在11月底进厂的,不知道提出辞职时是否已超过一个月。 救济途径: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可向当地基层法院起诉。 也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best]回答者:积极进取的ox|三级采纳率:21% 擅长领域:暂未定制 参加的活动:暂时没有参加的活动 2、可以向单位索要双倍工资以及社会保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执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和《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 2、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以及保险!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想知道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建议你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递交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在30天内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最好写上这个原因,便于以后作为证据),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前与本人结清工资及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另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期限(包括试用期),你可向单位主张双倍工资。 关于单位罚款事宜,如果你未提供劳动,单位根据规章制度可以不支付你未劳动期间的工资,但是对于已提供劳动的,包括试用期内的工资单位均应支付、无权扣工资。 建议你与单位协商解决,你可以提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另外提出单位扣工资不合法。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