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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如果企

时间:2012-03-14 05:11来源:二月兔 作者:o猪仙o 点击:
另外,如果完全没有任何理由的话,属于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例举:本来A员工来司工作两年,工资是2000元,工作期间表现良好,其实 淅川 。只是老板突然想把他炒掉,那么赔偿工资是?2000*2+2000(一个月代通知金) 《
另外,如果完全没有任何理由的话,属于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例举:本来A员工来司工作两年,工资是2000元,工作期间表现良好,其实淅川。只是老板突然想把他炒掉,那么赔偿工资是?2000*2+2000(一个月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应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话,还应额外支付一个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同时,按《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因用人单位违反解除劳动合同期间,给劳动者造成的工资损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就是说,如果解除合同后,到仲裁裁决中间历经半年时间的话,最终判决是公司违法解除的,这半年的工资,用人单位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
1、如果是公司运营上出了问题,公司需要减员,那就按相关规定进行解出劳动合同并补偿; 2、如果你本人没有过失而公司又运营良好,公司也得补偿; 3、如果你本人家有特殊困难,或你身体残疾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垫行劳动全同。
按你的说法,如果是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公司应当支付赔偿金,标准为双倍经济补偿金。你举的例子中算法错了,应当是2000*2*2,因为工作了两年,又是双倍,所以总共是8000。
这还要看员工是如果写辞职报告的,还有要注意劳动合同是怎么订立的,才能确认。在人力资源这块,如果处理得好是可以规避掉这个风险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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