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公司要求,公司能举出证据证明的;
2.转正后,绩效考核员工没有达到公司要求的,公司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这两种情况下,公司方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第一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种情况下,用人单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单方面违法解除,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正式期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相比看劳动合同到期通知书。用人单位不得直接辞退,而是应当进行岗位培训或者调整到适合的岗位,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然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辞退,但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应当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不清楚 一般都没有支付吧! 第一种情况不需要支付 不需要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试用期 解除 免于经济补偿】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你好,1,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只要支付试用期的工资就可以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