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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是否生效?

时间:2012-03-14 13:00来源:清凉寺 作者:二月月影 点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是否生效? 2011-01-08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谈是不是发生效力? 2010-12-20 【基本案情】 赵某在一家建筑公司事情,用人单位没有与其签署劳动合同,也没有作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事情八个月后,赵某因事情缘故原由负伤,腰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是否生效?

2011-01-08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谈是不是发生效力?

2010-12-20

【基本案情】

赵某在一家建筑公司事情,用人单位没有与其签署劳动合同,也没有作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事情八个月后,赵某因事情缘故原由负伤,腰椎摔断,住院治疗一段时间后,赵某康复出院。用人单位并没有作为赵某申请工伤认定,而是与赵某和谈签署和谈,与赵某解除劳动瓜葛,一次性支付用度两万元。约定赵某往后伤情自负,不在与用人单位有任何瓜葛。

【咨询情况】

问:单位以上举动有无违法乱纪?

答:单位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上社保,是违法的。你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补偿和谈,在民法及合同法上归属当事人两边意思自治表现,当事人两边有权利在协商一致,公平原则基础下,意思表示一致可以签署和谈,是合同法的一种形式。最新劳动法解除合同。如果和谈符合合同法合同订立的形式、内容,在不违法乱纪、法规的前提下会在法律上会发生效力。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和谈的内容包括了《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及《合同法》民法上有关划定、补偿标准,在不显掉公平的条件下会产生法律上的效果。好比《工伤保险条例》划定的工伤人员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各项用度都包含进去。即即是补偿的用度会不公平,只要工伤人员签署便可发生效力。两边当事人的权利受法律掩护,由于当事人两边是在协商一致,意思表示一直基础上签署的,即即是当事人一方部门权利受到侵害,也是其志愿放弃其权利的表现。只能按照约定履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的和谈较着显掉公平,并且所享受的工伤待遇某一项或几项没有包含,工伤人员也能够启用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享受其没有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咨询意见】

关于工伤后的补偿问题,两边基于有关法律划定告竣和谈是有用,也利于快速解决问题,并不是用人单位基于其上风地位与劳动者签署和谈就会使劳动者放弃部门权利。也并不是劳动者在同意签署和谈后会随便反悔。建议用人单位在员工受到工伤伤害时可以或许运用法律,公平合理的解决工伤人员的胶葛,使患上工伤人员可以或许享受到保险待遇,又不产生法律胶葛。与工伤员工签署和谈也要基于法律划定,各项和谈条款清晰明确,尽量降低补偿用度又制止输了讼事还要补偿各种损掉。对于劳动者来讲,受到工伤伤害要理性对待,不要畏惧用人单位的势力,也不要"随地要价"用人单位与其签署和谈时也要在咨询过状师的前提下,明确本身的各项权利是不是收到有用掩护

【相关法条】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侵害国家好处;

(二)歹意通同,侵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好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侵害社会公共好处;

(五)违法乱纪、行政法规的强制性划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存心或重大过掉造成对方财产损掉的。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一)因重大曲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掉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心意真实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侵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劳动维权公益网鼎力相助劳动胶葛维权部

副主任陈业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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