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 > 解除劳动合同 >

荷兰王国递交关于《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的声明

时间:2012-03-19 19:38来源:野孩子 作者:永远的太阳 点击:
荷兰王国递交关于《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的声明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作者: 时间:2011/11/23 推荐知识产权律师: 荷兰王国递交关于 《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的声明 荷兰王国政府于1976年12月23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荷兰王国递交关于《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的声明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作者: 时间:2011/11/23 推荐知识产权律师: 荷兰王国递交关于 《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的声明 荷兰王国政府于1976年12月23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递交了《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以下简称《维也纳协定》)的加入书。该协定于1973年6月12日生效,于1985年10月1日修正。 2006年

    荷兰王国递交关于

      《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的声明  

      荷兰王国政府于1976年12月23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递交了《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以下简称《维也纳协定》)的加入书。该协定于1973年6月12日生效,于1985年10月1日修正。

      2006年10月31日,荷兰王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递交了《维也纳协定》适用于阿鲁巴岛的声明。

      根据《维也纳协定》第12条第三款的规定,上述协定将于2007年1月31日适用于阿鲁巴岛。 

      

      

    相关文章
    ·
    ·
    ·
    特别推荐
    ·
    ·

      无须注册,快速提问。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温馨提示:由于无法获得联系方式等原因,本网使用的文字及图片的作品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在此深表歉意,请作品相关权利人与中国法律网网取得联系。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
      • ·
      • ·
      • ·
      • ·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